同居共有财产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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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那么因共有财产产生的债务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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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民法典》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关于如何认定财产协议的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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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这是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应专属于夫妻个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那么婚内获得的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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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有房产怎么认定第一种是:婚前买的房子。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那么夫妻共有房产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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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时夫妻一方将其名下的存款进行处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该笔存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使之成为离婚案件中夫妻最容易转移的财产之一,特别是对于家庭财产中只有存款的夫妻,一旦一方转移了全部存款而又无法追回的,将会给另一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律师在此建议,夫妻双方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如果其中一方名下有较多存款或其他财产的,另一方应尽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在相应期限内提起离婚诉讼或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诉中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如何防止一方转移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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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劳动所得共同制,指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仍旧归个人所有。再次,婚后所得共同制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作了严格界定,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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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或者登记落户为双方的一般都是个人财产。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于个人的,就根据协议的约定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那么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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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财产的问题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那么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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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房屋的产权特点,以夫妻共有房屋、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家庭成员共有房屋、夫妻共有的“部分产权房”或尚未取得产权房等四种情况来分析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那么夫妻共有财产房产,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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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认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三条。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各方当事人所得的财产性质应为夫妻双方共有。根据〈地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还有〈婚姻法〉所确立的法定共同财产制原则,在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的权属认定上,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明确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认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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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不仅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由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了明确的约定从某种程度上是强化了婚姻的爱情基础。那么民法典中结婚满三年婚前财产是否已经是共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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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持此种观点的认为,按份共有人既然已经在房产交易中心对房产份额进行了登记,那么该登记行为就应当认定双方已就房屋的分割做出了内部约定,否则,相当于否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并且也不利于交易秩序的稳定,更何况,夫妻去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房产份额前,房产交易中心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提供按份共有的书面材料,该材料应当视为夫妻对房产的内部分割协议,法院通常认可双方在产证上的份额登记效力,但离婚纠纷属于融财产和人身性质的复合型民事纠纷,夫妻双方的登记行为很多时候也会掺杂复杂的感情因素,双方往往出于某些复杂的感情因素而做出与真实意思不符的行为表示,如果一味的坚持按照产证份额分割房产,可能会对一方极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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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比如,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因为店面转租获得的租金、承租店铺带来的收益、一方因为出租个人的房屋获得的租金等等;夫妻共同遗嘱的设立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处分的对象是作为遗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用共同遗嘱处分其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有财产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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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那么民法典中结婚前买车如何认定共有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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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有财产的物权规则适用(一)物权公示规则与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物权公示规则是为了维护物权秩序和交易安全而设立的,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b.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依婚姻法的规定,在既无约定也无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一方面,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院仍然应当将此类房屋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从而予以分割;另一方面,如果未登记的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则法院一旦查明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就应当对此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那么夫妻共有财产的物权规则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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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南苑法庭,赠与合同纠纷开庭,婚姻存续期间的每一分共有财产,都承载着家庭契约的尊严,向第三者的馈赠背后,是法律不容践踏的底线,此刻男方已然站在了第三者的阵营,虽然是2(原配和律师)V4(男方、第三者及其律师)的阵容,但法庭的胜负从不在人数多寡,而在正义是否掷地有声。
离婚后,男方发现前妻婚内出轨,离婚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当TA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 你的沉默不是宽容,是权利沉睡! 🔥记住3个法律常识: 1⃣ 婚内每一分钱都是两人共有的盾牌 2⃣ 未经你同意的"爱心转账"可依法追回 3⃣ 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维权王牌证据 📌维权三步走: ①立即保存所有资金往来证据 ②委托专业婚姻律师发函 ③向法院主张赠与行为无效 💡最高法明确: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自始无效!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但若遇暗箭,法律就是你最强的铠甲⚖
前妻恶意转移财产200万元,还能要回来吗?需要看一下对方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还要看是否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如果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可以追回的。
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母亲自行处理,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女儿,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虽然只登记在母亲一人名下,但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房屋属于母亲与所有子女共有,母亲无权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女儿,最终法院认定母亲与女儿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如果想过户房屋,最好提前咨询律师,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不仅过户行为被认定无效,最终还要浪费高额的过户税费。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