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迫拍卖员工如何赔偿?

2021.12.19 19: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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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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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强制拍卖是因为公司欠下外债无法清偿,强制拍卖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在于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用于清偿债务,如果资金足以清偿劳动者工资含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但是要根据顺序依次补偿,如果被拍卖都补偿不了外债那么公司也就不需要清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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