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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仓储合同仓单质押的具体程序1、仓储公司和货主(借款人)签订仓储保管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货主将货物送往指定仓库,仓库经审核确认接收后,开具仓单;2、货主以仓库开具的仓单为凭证,向典当行申请贷款,典当行以减少风险为前提对仓单进行审核;3、货主、典当行和仓储公司三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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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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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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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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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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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九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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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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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来说,违约就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它是针对哪一方当事人负有一定的违约责任。仓储合同是一种合同,当然,当发生违约时,它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免除民事责任,是指不履行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时,由于有不可归责于违约方的事由,法律规定违约方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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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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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运用这一融资方式,小编整理了一篇仓储质押合同的范文。那么仓储质押合同怎么写?标准的范文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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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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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民法典中工厂搬迁终止无期限合同怎么赔偿(一)公司拆迁不让员工去新的地点上班,则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可以主张公司无故单方辞退的赔偿金,标准一年两个月;(二)公司同意员工去工作,而本人不愿随公司搬迁,其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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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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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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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若要建工厂,是要改变原土地用途的,要想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是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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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催款通知书应列明如下事项:欠款事由欠款数额欠款日期催帐经过同时,为加强催帐力度,催款通知书中还应列明,如贵方在XX期限之前不能付款,我们的法律顾问XXX,会直接经办此案,并将加收滞纳金XXXX元云云。当然各地收费标准和习惯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项收费也可协商,应多咨询几家。起诉对于前三项努力都失败后的欠款客户,只能采取最后一个办法了。这对于某些欠款数额不明或有争议的欠款,都是一种间接的证据,如果对方对之前发出的催帐欠款数额没有异议的,超过一定期限都会被视为默认。以数据为基础、以综合佛系催收为方式、以信用教育为核心、以平台为战略。那么如果工厂拖欠货款应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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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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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订立后,**公司为了履行该合同开始积极的准备仓库,进行了腾空和清理打扫工作,并专门为储存真皮皮鞋采取了一些必要的措施。贸易公司与**公司就仓储事宜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合同就宣告成立,合同的成立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因此,本案中,贸易公司不交付货物入库构成了违约,**公司为了给贸易公司腾出仓位,停止了其他的存储业务,因此所受的损失应当由贸易公司承担。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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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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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是属于仓储合同成立后对合同的履行行为,而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互负给付义务,保管人须为存货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须向保管人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而由于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仓储合同中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在验收时发现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就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那么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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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管人须亲自为保管行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得将保管义务转托给他人履行。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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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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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具体来说,如果被辞退职员在工厂工作满一年,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赔偿金就是二个月的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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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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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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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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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签订仓储合同12个防范意识:1、主体资格方面陷阱:保管人简写或没有保管资格。如果发现入库仓储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存货方。保管人验收后,如果发生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中要订明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因此,在缺少包装标准的情况下,合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包装执行的标准。那么签订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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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那么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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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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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何对仓储物进行入库验收保管人和存货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入库货物的验收问题作出约定。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四章对货物验收专门作了规定。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的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如发现入库的仓储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由存货人作出解释,或者修改合同,或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予以退回。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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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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