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钱存在农业合作社里,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农民都想把钱拿出来,但是拿不出来了,农业合作社不给钱,怎么处理

2024.01.10 21: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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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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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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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少钱可以报警立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少钱可以报警立案

    内容:报警立案的流程通常如下:农民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2. 报警立案流程:如果农民工发现自己的工资被拖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要求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或时间要求时,可以报警立案,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相关规定:1. 拖欠工资金额: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以上,或者拖欠金额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个月以上的,可以报警立案。

    张嘉娱律师
    2023.09.121152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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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内容: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宅基地,应区分不同情形予以处理:(2)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ldquo。

    于海明律师
    2023.06.0942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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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永久退出耕地补偿_美国农民怎么退出土地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农村永久退出耕地补偿_美国农民怎么退出土地的

    内容:从电视新闻得到的消息,有的地方搞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以承包地入股,参与分红。农民还能到合作社务工,领一份工资。本人认为,这是当代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走集体化经营方式,实行规模化生产方法,利用大资金,科学种养才是发展方向。单打独斗的农业生产方式,应该或必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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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883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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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农业户口职业不可以写农民户口。非农业人口是指城市常住人口中除直接参加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以外的非农业劳动者及其赡养的人口。包括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和服务性工作人员,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等。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在全部经济活动人口中,农业人口的比重会越来越低,而非农业人口的比重则逐渐上升。《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农民误工费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农民误工费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内容:农民误工费赔偿范围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那么农民误工费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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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13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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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官司一般属于民事诉讼,法院并没有规定具体需要开庭几次。但是一般情况下,开庭一两次法院便可对案件进行判决。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那么农业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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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75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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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了农业户口宅基地如何继承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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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取消了农业户口宅基地如何继承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兴建房屋需要修建在属于自家的宅基地上,一般来说修建的房屋属于自家所有,拥有产权。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取消了农业户口宅基地如何继承?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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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524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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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拖欠土地承包费会如何处罚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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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拖欠土地承包费怎么解决,拖欠土地承包费会如何处罚

    内容: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对农民的农业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困扰,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政府监管和执法、完善农民维权机制、加强农民培训和宣传,以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以上途径,农民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并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本文能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为农民权益保护提供参考和指导,本文将探讨解决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的途径,并通过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二、解决土地承包费拖欠问题的途径1. 加强政府监管和执法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承包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并依法追究拖欠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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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0889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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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官司一般属于民事诉讼,法院并没有规定具体需要开庭几次。但是一般情况下,开庭一两次法院便可对案件进行判决。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土地确权证书有什么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土地确权证书有什么用

    内容:2.获得补偿的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笔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农民拥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拥有了在承包期内享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土地承包经营受益权,土地确权的依据有哪些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要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法律法规,农户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以此为据,对所承包的土地依法合理流转,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许瑞林律师
    2023.06.0683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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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通常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民工指拥有农村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河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河南

    内容: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分为三类: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分为三类: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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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1586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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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可以的,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申请注册商标。流程一般为:一、注册准备;二、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三、申请注册;四、商标审查;五、驳回和驳回复审;六、初审公告;七、注册公告;八、领取商标注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十八条 国家扶持动植物品种的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鼓励品种选育和生产、经营相结合,实施种子工程和畜禽良种工程。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动植物良种的选育和推广工作。
  • 农民工交通事故城镇赔偿标准是多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农民工交通事故城镇赔偿标准是多少

    内容:农民工交通事故城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案情介绍农民工进城打工发生交通事故2013年3月11日14时张某某驾驶一重型货车在五莲县高泽镇驻地处与徐某某驾驶的鲁L号货车正面相撞致徐某某及徐某某车上乘客刘受伤。经交警五莲大队认定此次事故张某某负全部责任。刘起诉要求张某某等赔偿各项损失16万余元。第二种意见认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综合本案刘虽未在城镇居住但其主要收入来自城镇务工收入此次交通事故主要影响的是其务工收入而非农业生产收入故残疾赔偿标准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那么农民工交通事故城镇赔偿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68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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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讨要农民工工资,怎么讨要农民工工资最有效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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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怎么讨要农民工工资,怎么讨要农民工工资最有效

    内容:三、怎么讨要农民工工资在讨要工资时,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1)收集证据:在与雇主沟通之前,收集和保存与工资拖欠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加班记录等,四、怎么讨要农民工工资,怎么讨要农民工工资最有效-注意事项在讨要工资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保留证据:在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4)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与雇主的沟通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劳动局或就业法律专家,寻求专业的帮助和建议。

    周春花律师
    2023.09.0858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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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讨薪最快的办法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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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农民工讨薪最快的办法

    内容:农民工讨薪最快的办法:直接到法院起诉索要工资,针对农民(个人)与包工头(个人)之间拖欠工资、数额明确有欠条或情况紧急的(需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的劳务欠款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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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717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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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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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历史和现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合理、公正、及时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可以减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权利和利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村委会应当在深入了解纠纷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公正、公平的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意义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学瑞律师
    2023.09.2620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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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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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口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 一般城镇户口都属于非农业户口. 补充:户口性质查询方式如果要查户口的性质,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如果不想麻烦,可以在户口簿的第一页上查看,有一个红色的条形章,上面盖的就是户口的性质,如果盖的是农业户,户口就是农村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承包期内村上能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吗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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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承包期内村上能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吗

    内容:当村委会需要用到农民的承包地时,村委会(发包方)无权因此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十四条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那么承包期内村上能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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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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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这只是一种户口性质,与职业无关。我国户口性质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本》的第一页,即户主页中,“户别”那一栏注明“农业家庭户口”即是农业户口;注明“非农业家庭户口”即是非农业户口。其他地方没有区别。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合作社负债成员也要还债吗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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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合作社负债成员也要还债吗

    内容: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扩展资料:合作社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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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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