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6月6日请病假,于2023年7月14日申请返工,被以在家休养拒绝,202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本人再次提出返岗意愿,并给出相应诊断证明,无果,于8月31日再次收到继续修养答复,2024年1月10日至11日,本人再次出示诊断证明,希望返岗,未得到及时回应,2024年1月16日至2月17日,本人与公司沟通返岗问题,断断续续收到公司答复,但最终以怕未完全恢复,身体吃不消等理由拒绝,期间没有任何生活补贴

2024.03.06 03: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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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静月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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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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