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进入公司参加了销售方面的培训,时长六个月,签订服务期限为两年的服务协议,工作四个月后,我因不满意公司的全员营销制度,要求销售职工每月必须购买公司产品,餐补也转为公司产品,提出离职,需要支付服务期涉及到的相关违约金吗

2024.04.17 10: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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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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