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被三个自称实习生的大学生搭讪推销,先是闲聊博取好感,后以实习学分不够会挂科为借口,诱导我向第三方收款码转账共720元,之后索要企业微信和电子版学生证。转账完毕后互相加了微信,并口头承诺发了工资后立刻返还我720元,请问这是否成立诈骗罪立案处理

2024.07.04 02:32:43
8人收看
王熙高级合伙人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6168 人赞同
315 人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