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国有土地房屋可以转让吗?

2022.01.03 1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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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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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一般都是集体所有,土地上边的房屋是可以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进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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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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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内容: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根据司法实践,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并非都认定为有效或无效,而应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从有关规定来看,转让给城镇居民的合同违反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以上便是关于农村房屋如何有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等问题的相关介绍。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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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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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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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不得参与买卖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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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不得参与买卖

    内容:当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闫先生须保证该房屋为大产权,并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事后,张先生得知该房屋根本没有产权证,且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闫先生拒绝退还订金,他起诉要求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闫先生双倍返还订金两万元。开庭时,闫先生不同意退钱,辩称他已告知张先生房屋是小产权。此外,签合同后,他将房屋腾出,在外租房,张先生应赔偿他这部分损失。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进而不具有进行交易的资格。张先生与闫先生所签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不得参与买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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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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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村房屋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农村房屋及宅基地如何继承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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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农村房屋及宅基地如何继承

    内容:村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那么农村房屋及宅基地如何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21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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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首先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或镇的国土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农村自建房屋转让合同模板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村自建房屋转让合同模板

    内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_____计算。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那么农村自建房屋转让合同模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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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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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乡镇国土所提出过户申请并提交过户材料;2、国土所审查资料;3、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并发布公告后,报国土局审核;4、办理注册登记完毕后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农村自建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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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农村自建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内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那么农村自建房屋转让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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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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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子只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办理过户。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不是一个村的户籍,办理不成。农村土地不对外人。只在本村集体户籍人士之间转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 民法典中农村房屋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民法典中农村房屋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农村房屋一般是由村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兴建的,兴建农村房屋时,村民一般要先申请宅基地,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再建房。而农村房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的,民法典中农村房屋转让需要哪些手续?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李广荣律师
    2021.11.049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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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写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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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写

    内容: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宅基地买卖协议书宅基地的转让合同协议首先可以写转让双方,即甲方和乙方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并表示经过协商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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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0875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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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所以由上可以得知,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单独转让,但是必须是在本农村集体组织内流转,不然就是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内容: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755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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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土地一般都是集体所有,土地上边的房屋是可以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进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 农村房屋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农村房屋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内容:根据《担保法》关于住房抵押的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占用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抵押。而农村房屋所占用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是《担保法》明文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之一。村民转让房屋所有权,也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同理,用农村房屋抵押,设置他项权利以及抵押权的实现,实际上也仅是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变更,并没有剥夺所有权。可见,我国今后的法律发展方向倾向于确定农村房屋抵押的合法效力。从另一方面来看,城镇房屋特别是商品房所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其性质,具有不同的使用年限。那么农村房屋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92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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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土地转让合同承包范本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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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农村房屋土地转让合同承包范本

    内容:二:乙方负责办理本宅基地产权、使用权变更的有关手续,换发乙方新的土地证。那么农村房屋土地转让合同承包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730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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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内容: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第六条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那么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7235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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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农村宅基地如何转让?有哪些条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农村宅基地如何转让?有哪些条件?

    内容:目前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是可以转让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那么农村宅基地如何转让?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965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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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村委证明、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2、双方带着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3、双方带着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4、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

    内容: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房屋。《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那么非农业户口继承房屋可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3161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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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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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集体分配下来的。因此,农村房屋过户不需要像城市房屋过户一样缴纳各种土地税费。所以,农村房屋过户的费用也是极低的,只需工本费即可。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当地乡或镇的国土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朝阳法院调研发现农村房屋拆迁易引发五类民事纠纷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朝阳法院调研发现农村房屋拆迁易引发五类民事纠纷

    内容:(摘录)朝阳法院调研发现农村房屋拆迁引发五类民事纠纷 一是分家析产纠纷。被拆房屋所有权人已去世时,继承人之间为获得拆迁补偿而诉至法院主张继承权,要求分割遗产,引发近亲属之间的纠纷。针对上述现象,朝阳法院提出以下应对建议:一是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普及宅基地使用管理方面的法律知识,规范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预防宅基地转让纠纷;二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拆迁政策,防止当事人利用政策漏洞、通过恶意诉讼获取拆迁补偿利益;三是拆迁单位应与街乡、村委会等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拆迁补偿确认与分配等相关工作,防止因拆迁引发各种民事纠纷。那么朝阳法院调研发现农村房屋拆迁易引发五类民事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838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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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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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一旦卖出去,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也是一并卖出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内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那么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745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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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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