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律状态的内容是什么?

2022.01.03 11:19:56
55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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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专利法律状态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及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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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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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转让合同自签字之日到专利局公告之日期间是否有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专利转让合同自签字之日到专利局公告之日期间是否有

    内容:同时规定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在实践活动中,转让合同从双方签字到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之间有一段时间,那么在这段时间内产生的法律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这就涉及到转让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转让合同双方签字根据合同法虽然已经生效,但由于尚未公告,所以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受让人暂不能以专利权人的身份行使专利权人的权利,如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不能阻止他人侵权等,只有经专利局登记、公告后,该转让合同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才是完全生效,但由于专利申请本身的特点,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应当经过专利局的登记、公告,以使公众了解该项专利权主体变更的法律状态,专利法中规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张芸律师
    2021.11.0964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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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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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协议的法律效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婚内协议的法律效力

    内容:三、夫妻双方以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和债务处理协议该协议的法律效力属于效力待定的状态,该协议应当以离婚为条件,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日益成为夫妻双方离婚争议的焦点问题,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协议对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协议法律效力,对财产的分割和债务承担有重要作用,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和债务处理协议与婚内财产处分协议两者表面看都是对财产的自由处分,体现的是意思自治原则,同时在对外关系上也主要约束夫妻双方,但前者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以离婚为条件,未实际离婚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林艳英律师
    2023.07.1044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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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单位。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专利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分居期间需要给对方生活费吗_夫妻间分居状态下可以向对方要生活费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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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分居期间需要给对方生活费吗_夫妻间分居状态下可以向对方要生活费吗

    内容:夫妻间分居状态下可以向对方要生活费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间分居状态下,由于双方还存在婚姻关系,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女方有困难的,可以要求男方给必要的费用,夫妻间分居状态下可以向对方要生活费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间分居状态下,由于双方还存在婚姻关系,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女方有困难的,可以要求男方给必要的费用,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5.18122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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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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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专利技术不受法律保护。非专利技术,是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用自我保密的方式来维持其独占性,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动态性等特点。非专利技术与专利权一样,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未来岁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 法律对租赁物的交付及状态的要求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法律对租赁物的交付及状态的要求

    内容:租赁合同订立后,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所谓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是指按照约定的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交付时间、地点以及交付方式等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交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租赁财产是为了使用和收益,出租人收取了租金就应当保持租赁物具有依照合同约定的价值和用途,以供承租人使用,这样才符合有偿合同等价的原则,因此,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租赁物本身出现问题,出租人应当履行维修义务。那么法律对租赁物的交付及状态的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2466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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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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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现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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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现状

    内容: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现行英国制定法上还规定未婚或寡居的生母对其未满16周岁的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无婚生子与非婚生子女的差别,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对于未经认领的非婚生子女,依法国民法解释,生父母应付抚养之自然债务。考察各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立法后,可以发现世界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但是还有少数国家保留了对非婚生子女歧视的条款。如日本、法国对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以及继承财产份额有所限制。这种区别划分从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我国婚姻法对与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的问题上仍然处于落后状态。那么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现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219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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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 关于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关于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内容: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那么关于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9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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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能继承吗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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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能继承吗

    内容: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与修改权等,只能归著作权人所有,不能列入遗产,不能继承,专利权可继承吗著作权呢法律分析:著作权:公民的著作权系专属性质的权利,其中的人身权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可以由著作权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黄东洁律师
    2023.10.1816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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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人顺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监护人顺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那么监护人顺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60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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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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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为了正确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作如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5、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6、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7、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10、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1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12、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13、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14、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15、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16、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 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重大误解请求撤销的改为三个月胁迫的一年和最长撤销期间五年的起算标准为客观标准五年为不变期间,是请求撤销的“最长时间”,起算标准是客观标准

    李孟阳律师
    2022.03.2551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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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权是保护专利权人智力劳动成果的排他权利,专利侵权是指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专利侵权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停止侵害,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赔偿损失,罚款,情节严重承担刑事责任。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转合同自签字日到专利局公告日期是否有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转合同自签字日到专利局公告日期是否有

    内容:同时规定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在实践活动中,转让合同从双方签字到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之间有一段时间,那么在这段时间内产生的法律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这就涉及到转让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专利公告】转合同自签字日到专利局公告日期是否有效转让合同自签字之日到专利局公告之日期间是否生效答:利法中规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合同双方签字根据合同法虽然已经生效,但由于尚未公告,所以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受让人暂不能以专利权人的身份行使专利权人的权利,如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不能阻止他人侵权等,只有经专利局登记、公告后,该转让合同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才是完全生效,但由于专利申请本身的特点,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应当经过专利局的登记、公告,以使公众了解该项专利权主体变更的法律状态。

    赵金保律师
    2021.11.0930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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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是怎样规定的(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法下的侵权管辖包括:专利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主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郭铭芝律师
    2023.11.0966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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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扇耳光算不算家暴法律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扇耳光算不算家暴法律

    内容:《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反家暴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那么扇耳光算不算家暴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22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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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专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内容:仲裁是仲裁机构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处理方法。诉讼是指专门的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照规定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处理方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2、提交材料。接受国家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意味着专利的申请正式进入审批流程;4、缴纳费用。

    龙珊律师
    2022.04.15934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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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申请是要有个过程的,专利局还需要审查的,不是说一申请就可以拿到证书的,专利分三种,你要确定它申请的是哪种: 1、外观设计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也可以说是拿证书)大概要八个月左右;2、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大概要一年零两个月左右;3、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大概要三年左右。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 专利转让费夫妻共有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专利转让费夫妻共有吗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要是没签订书面形式或没有经过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另外,在做专利转让的时候,作为专利的权利人,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就应当停止实施。那么专利转让费夫妻共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196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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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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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依照前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 不平等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不平等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不平等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不平等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法律分析:不平等合同在法律上不一定生效,是否有效与撤销权人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有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规定了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刘晓红律师
    2024.01.0373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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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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