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宅基地拆迁费用登记的名称是谁

2022.02.10 14: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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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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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去归集体所有,登记的名字只是享有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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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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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了遗嘱后房屋拆迁了怎么处理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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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立了遗嘱后房屋拆迁了怎么处理

    内容: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需提交资料有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那么立了遗嘱后房屋拆迁了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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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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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名字更改后,想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更改,需要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具体流程如下:1、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两个身份证(旧的和新的)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2、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须提交之前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4、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拆迁结婚,回迁后办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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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拆迁结婚,回迁后办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拆迁结婚,回迁后办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时双方结婚的,如果是在签订拆迁协议后结婚的,回迁房是属于一方婚前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有争执,主张权利的一方未提出确凿证据的,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父母赠与双方的现金或为双方购置的家具用品以及亲友送给双方的结婚礼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置的贵重、价值很大的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结婚,回迁后办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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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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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权质押能变更名称吗,怎么变更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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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公司股权质押能变更名称吗,怎么变更

    内容:我们也会疑惑公司股权质押能变更名称吗?股权出质,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行为。《物权法》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另外律师365网的小编建议,股权质押的名称变更涉及权利的方面,最好在律师指导下办理,以免将来产生纠纷。那么公司股权质押能变更名称吗,怎么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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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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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动产抵押登记担保范围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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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工商动产抵押登记担保范围有哪些?

    内容: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概况;(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那么工商动产抵押登记担保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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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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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时写上双方的名字即可。
  • 公司名称变更合同是否依然有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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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公司名称变更合同是否依然有效

    内容:《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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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731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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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房离婚怎么分割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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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拆迁房离婚怎么分割

    内容: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屋是否属于共有,又该如何分配?一般的拆迁安置房是基于被拆房屋面积和户籍登记人口两方面因素进行安置。因此,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涉案房屋相关权属权益的关键在于搜集提交的证据资料能够证明当事人是涉案拆迁安置房产的合法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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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826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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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结婚登记应准备哪些材料?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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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办理结婚登记应准备哪些材料?

    内容: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涉及法律法规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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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3249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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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无房本可赠予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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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无房本可赠予吗

    内容: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无房本可赠予吗夫妻离婚时无房产证的房屋是可以赠与的,但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赠与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对外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无房本可赠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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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6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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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5000元买继父的房并登记自己名现拆迁补偿款130多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花5000元买继父的房并登记自己名现拆迁补偿款130多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情简介黄女士与王先生原系夫妻,后因为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黄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本案中,原告黄女士与被告王先生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涉案房屋的性质问题。依据原告提交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结算单,拆迁补偿款为1348963.94元,被告对该证据真实性无异议,故本院对该数额予以采纳。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先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女士房屋拆迁补偿款674481.97元。二审法院判决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涉案房屋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予以分割问题。那么花5000元买继父的房并登记自己名现拆迁补偿款130多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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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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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公房动迁拆迁款如何分配,公房动迁补偿款分割原则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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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公房动迁拆迁款如何分配,公房动迁补偿款分割原则

    内容:更为重要的是,王女士出资购买的该公房承租权,该房屋性质上类似于私房,其动迁利益一般归出资人所有,动迁房屋在册户籍4人,分别是王女士和她的两个子女蔡先生和蔡女士,以及蔡女士的儿子高先生,公房动迁补偿款分割原则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应归出资人所有,动迁时,蔡女士和儿子高先生户籍虽在系争房屋中,但自户口迁入后,均未在系争房屋内实际居住,综上,本院判决:系争房屋的动迁利益应归王女士一人所有,法院经审理认为,系争房屋为王女士出资购买取得,且承租人一直登记于王女士名下。

    周春花律师
    2023.07.2663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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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法人可以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然后办理变更登记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内容:可是很多最开始签订抵押合同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具体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的程序,下面就让律师365的小编为你解答。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时,要注意所抵押的不动产的权属问题,因为有权属纠纷的不动产是不能抵押登记的。那么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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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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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确权对以后拆迁有什么影响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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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宅基地确权对以后拆迁有什么影响

    内容:农村地区如因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对于农民来讲合法认定的宅基地在获得拆迁补偿的过程中不会存在异议,从这一点来讲,确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农民获得合理拆迁补偿的&ldquo,农村地区的宅基地自建房情况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又有长期存在的土地纠纷、界限不清、私占多占等问题,在农村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农民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依法对个人占有的土地面积、使用情况、土地位置等提供保障,如此,可避免拆迁纠纷。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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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2,虽然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的,视为对配偶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接受赠与获得的房产,在没有明确表明曾予其中一方的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何时安置房是夫妻个人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夫妻离婚争产权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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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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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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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行为未办理产权登记 拆迁补偿买受人权益当如何保护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房屋买卖行为未办理产权登记 拆迁补偿买受人权益当如何保护

    内容:经找中间人与被告刘海文协商,原告秦冰与被告刘海文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于3月20日订立了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4月15日,原告秦冰和被告刘海文持房产执照、二手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房管部门因工作繁忙,当天未予办理。北京市天明房地产公司经对被告刘海文所述情况进行核实后认为,原告秦冰和被告刘海文的房屋买卖行为不合法,因此,原告秦冰的权益不受保护,要求原告秦冰在房屋拆迁前,自行另找住房搬家。更何况,原告秦冰自称已经购买刘海文房屋,但其购买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根据现行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买卖应当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买卖行为未办理产权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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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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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名字更改后,想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更改,需要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具体流程如下:1、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两个身份证(旧的和新的)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2、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须提交之前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4、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拆迁后分得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拆迁后分得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拆迁后分得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拆迁,并且取得拆迁分得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结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拆迁后分得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80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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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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