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月入职,六月过了试用期成为正式职工,现在已离职,工资开始时2300左右,后来3000过一些。开学前学校约谈时学校提供的职位意向和我自己的意向不符,提出离职后校长同意。但是现在告诉我本月没有工资而且需要我个人承担社保和其他费用,上缴一千元,想咨询这是否合理

2022.02.23 1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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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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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您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就应该缴纳社保,辞职没有工资是不合法的,社保就是由劳动者和用人方按比例承担的,劳动者所承担的比例由单位每月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在工资单上要注明代扣的社保数额,这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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