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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者,您好!自201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后,越来越多有刚性需求的购房人打算购房,且将眼光瞄准周边社区比较成熟的二手房。通常,购房人会选择通过房产中介进行购买二手房。我建议您在购房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一家合法且具有资质的房屋中介公司。一家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应该具有当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您在核验中介的身份时,要注意房屋中介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其实际办公地点是否一致。此外,还要注意中介销售人员应该具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房屋中介公司应持有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授权书,以便确认中介公司是否为房屋卖主的合法代理人。2.明确房屋权属。无论您是选择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还是直接向房屋所有权人购买,均要注意房屋权属是否清晰明确。如想了解房屋真实情况,除了请出卖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外,您可随房屋所有权人一同到所属区县的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进行查证出卖人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是否真实、房屋权属是否清晰以及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3.了解房屋现状。在购房过程中,有些买受人出于对房屋中介公司或者出卖人的信任,仅从网上信息、照片等获取信息后,就草率地与对方签订购房合同。这样做,存在很大的隐患。为了避免隐患,建议您在购房时到房屋现场考察,确认房屋的真实状况,如房屋是否在出租、是否具备居住条件、居住环境是否符合您对房屋的要求等。4.购房合同约定明确。有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因为合同描述不准确、约定权利义务不明确的原因,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因而,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需要明确以下几点:房屋现状真实、房屋信息填写与《房屋所有权证》一致、房屋价格和税费的承担、交房及产权证过户时间、交房标准、出卖人和房屋中介公司的配合义务、违约责任等。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应将出卖人的身份信息、产权证、中介公司销售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工作证等与房屋买卖有关的信息作为附件附在合同后。因现实情况是复杂多变的,您在购房过程中应慎重考虑,不要轻易相信房屋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建议您保存好所有支付凭证、缴纳的税费发票、房屋中介公司开具的中介费发票等票据信息。为防止中介机构伙同卖方一房多卖,购房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可以向区县的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所有权人无权处分该房屋。祝您购房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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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二手房的条件是: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书;签订书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缴纳土地收益金;属于非居住用途的二手房交易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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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直接走人,不办理退学手续的话,学校方面一定会想办法联系本人以及家长,倘若一直不办手续,那么档案就会一直留在学校,找工作的时候会涉及档案的问题,到时候还是需要回来处理,因为你不办理退学手续那么本人的身份一直是一个学生,对以后就业,求职,升职,评级等都会有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不算,第一套,第二套的说法是指商品房。自建房,也就是宅基地,不算。 (借用) 不在下列范围之内的都是首套房。 案例:安先生名下有一套住房,夫妻俩想为正在上高中的儿子(现未成年),购置一套房留作日后结婚使用,想以儿子的名义再申请贷款购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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