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时,房屋所有权人不在本地,怎么办

2022-03-25 14: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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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04 09:13:35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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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征收的房屋如何确定补偿价值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被征收的房屋如何确定补偿价值

    内容: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那么被征收的房屋如何确定补偿价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0329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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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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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内容:首先要认定抵押的效力,并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为保证以房屋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房屋征收的影响,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抵押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将抵押房产的征收补偿款或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当然,也可以由抵押人在房屋征收之前与抵押权人以别的标的物重新设立抵押权,建立新的抵押关系,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结束抵押关系。(三)《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那么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21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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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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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内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那么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369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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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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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房屋时所有权人不在本地的可以委托第三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不影响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发放。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上亲自签名,无法亲自签名的应出具授权签名委托书。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征收增值税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征收增值税

    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拆迁补偿费属于货币收入,因此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税法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或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谁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需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征收增值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323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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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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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被征收后继承有效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房屋被征收后继承有效吗

    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产所有权人作出的补偿,房屋同住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那么房屋被征收后继承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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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1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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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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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屋过户税费征收标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二手房屋过户税费征收标准

    内容: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那么二手房屋过户税费征收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547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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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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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补偿是共有财产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补偿是共有财产吗

    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补偿是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3031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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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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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

    内容: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那么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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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51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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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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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有六个月。在六个月的时效期间内,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被征收人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再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房屋征收补偿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房屋征收补偿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那么房屋征收补偿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699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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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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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房屋调查登记的内容是:1、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2、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3、用途,即房屋是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或其他。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有哪些?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有哪些?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内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无论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城市在发展的时候面对土地供应不足的情况就会需要征收老旧的房屋,当自己的房屋被拆迁征收的时候,被征收户是可以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很多被拆迁户就会关心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征收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陈明月律师
    2023.07.21915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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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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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房屋遗产的税费包括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费、登记费。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 二手房屋过户税费征收标准两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二手房屋过户税费征收标准两套

    内容: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5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二)费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土地登记费:35元/套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那么二手房屋过户税费征收标准两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529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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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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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如下:(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征收补偿条例,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征收补偿条例)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征收补偿条例,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征收补偿条例)

    内容:一、产权交换式补偿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李广荣律师
    2023.09.1842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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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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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遗产税征收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房屋遗产税征收

    内容: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遗产税。纵观各国遗产税如何征收目前世界各国的遗产税制有三种模式: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混合遗产税制。从各方学者的讨论来看,我国按照总遗产税制征收遗产税的可能性最大。总遗产税制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时其遗留的所有的遗产总额进行征收,包括动产、不动产及其他一切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子女购房父母买单可否规避遗产税由于不动产属于遗产范围,将来如果征收遗产税,房产自然也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征收。那么房屋遗产税征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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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102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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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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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有哪些补偿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房屋征收有哪些补偿

    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那么房屋征收有哪些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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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41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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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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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项目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项目

    内容:被征收入房屋包括被征收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所谓“附属物”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或构筑物。被征收人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在征收时也应当给予补偿。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是房屋征收补偿中最主要的部分。因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临时安置费用是补偿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房屋所有权便转归国家享有,被征收入不能再使用被征收的房屋,因而必须搬迂。但并不是所有的搬迁费用都应由征收部门一并承担,只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才属于应当补偿的范围。那么房屋征收补偿有哪些项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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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90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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