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梯速度规范是什么



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除享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有权推选业主代表,并享有被推选权。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当履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那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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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为规范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权法,本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因改变住宅为经营性用房的用途不同,影响的范围、程度不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之,不论是否为隔壁的业主,还是相邻或者不相邻的业主,凡是因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受到影响的业主,均是本条所说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那么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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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据了解,此次新版合同的启用旨在配合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在市内六区的全面推开。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介绍,此次修订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提示购买市内六区预售项目的购房人,如其所购房屋正处于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状态中,购房人交纳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及贷款均应存入合同中明示的开发企业的监管账号中,以此保证所购项目的预售资金不流于监管之外,从而达到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于预售项目建设,维护预购房人合法权益的目的。那么天津启用新版各类新建住宅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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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三)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礼仪,规范职业用语。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标准的,要规范实行机动车凭停车证进出的管理制度。发现车辆门窗未关,漏油、漏水等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对漏油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范措施。那么上海市住宅物业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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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住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当征求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的预划意见。第十一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除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外,还有权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那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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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附件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窗口规范:1、周一至周日每日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业务接待服务;2、全天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全年每日提供维修服务;3、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4、办公场所整洁、有序;5、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账目、项目经理的姓名和照片、小区物业管理处电话、24小时报修电话、企业监督电话、962121物业服务热线等。那么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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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2由提议加建电梯的业主或小区物业牵头收集并填写《旧住宅加建电梯所在楼梯号各层住户签字意见表》,被要求时公司可安排人员进行配合,4.增设电梯图纸设计4.1业主代表根据所有业主意见,与公司进行沟通,确定增设电梯初步方案:电梯品牌及尺寸、结构布局、井道外形及外饰等,多层装电梯政策要多久法律分析:加装电梯一般要40天左右,一般加装电梯先期要业主表决同意按照,接着是费用分配方案,然后提交审批,审批阶段是比较耗费时间的,前期工作完成后,就可以制造、施工、安装、使用了,具体到安装时间,通常两个星期就可以了。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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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家之言 □黄友健 住宅楼电梯直通地下车库,一楼业主是否应缴纳电梯运行费:这一问题成为不少物业公司和业主争议的焦点。为此,物业公司在该楼盘业主进户时按统一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电梯运行费,此时矛盾骤起。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中明确,住宅底层的业主不承担电梯运行,他们表示,小区虽有地下层,但并不住人,一层就是规定中的“底层”。笔者认为,《关于〈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应用解释》的通知中明确,住宅底层的业主不承担电梯运行费。那么一楼业主应交电梯运行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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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购房时候,不妨了解楼盘配置的电梯由什么企业制造,看看电梯的采购质量是否过关。此外,可以询问楼盘多长时间进行电梯保修,是否配备具体的故障处理方案。若是不放心,还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责任书,约定电梯出现事故后该如何进行有关赔偿。(四)消防电源应成为标配购买电梯房,在安全方面还要考虑防范火灾的具体配置。由此,电梯房的应急发电机组的配置也相对变高了,要求做到即使市内停电,水和电梯也能保证正常运行。(六)楼盘物业管理要到位配置电梯的多是高层住宅,楼栋的住户较多,如果出现突发状况需要紧急疏散需要有专门的安保人员来负责。那么电梯房选房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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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日前,吉林省出台《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另外,省里有关部门要求,根据有关法规,将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配套制定出台当地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指导价格,并于2014年底前共同发布实施。将物业服务水平分为五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水平分为五级,一级为最高标准,五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由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或专业性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在30分钟内告知。每月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5日喷洒1次杀虫药。发现业主未申报登记的,及时办理手续,签订管理服务协议。那么吉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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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单元加装电梯不影响本幢房屋其他单元结构安全和安全疏散的,可以单元为单位申请。申请人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单位义务。申请人可集体书面委托至少2名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或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单位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工程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工作。那么加装电梯政策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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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附:1、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的使用说明。二○○四年一月六日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一级项目内容与标准(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那么《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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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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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专家回复:市物价局、市房地局1997年颁布的《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普通住宅的公共性物业管理费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使用人交纳,一部分由产权人交纳。如果是高层住宅,产权人还应交纳电梯、高压水泵的运行维护费,由于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是根据不同的电梯(水泵)型号、运行与备用的状态、楼房的层数来确定每部电梯(水泵)收费标准的,故按每月每平方米计算电梯水泵费用全市没有统一价。按此标准,一套60平方米的多层住宅,每年的物业管理费为760元左右,一套6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每年须交物业管理费1500元左右。那么北京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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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记者日前在广西南宁市的一些住宅小区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业主都认为电梯广告应该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自己既不清楚广告收益的去向,也不清楚是否有关于收益分配的相关法规。少数物业公司则贴出告示,告知业主物业公司因运营成本高,故在电梯内做广告创收,望能理解。还有一些物业公司表示,他们将电梯广告所得的收入作为部分物业费或专项维修资金。南宁市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春说,根据物权法72条和73条的有关规定,小区建设区规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小区公共设施打广告所产生的收益也应当为业主共同享有。那么住宅小区电梯广告收益业主也应有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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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材料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一楼业主要交电梯费吗?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电梯就属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为全体业主共有。这也就意味着,全体业主都有维护电梯的义务,即使住在一楼,也不能以“不坐电梯”“基本不使用”为由拒付电梯费。 在实践中,电梯费的分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其分摊费用;一种是业主集体对电梯费分摊、计收进行约定,按约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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