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公司有关系吗?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争议焦点B市派遣公司认为,游某实际上是与A市人才租赁中心建立劳动关系,与B市派遣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派遣公司只是代为缴纳社保而已,因而工伤赔偿责任应由实际的用人单位A市人才租赁中心承担,裁审结果游某基于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劳动仲裁,要求B市某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相关的工伤赔偿责任,是依法主张其权利,对于B市派遣公司的诉请不予支持,B市派遣公司并没有对该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故工伤认定决定书具有拘束力,B市派遣公司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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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那么工伤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怎么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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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劳务关系是否有非工伤死亡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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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元甲办案人员得知这个情况之后,不怒反笑,只道“这公司目光短浅,不配合进行工伤一次性待遇的报赔就无法进行人事减员,就必须继续给小强上社保,这下到底要看看是谁肉疼”,面对公司的一再拖延,元甲办案人员运用各种方法积极推进案件进展,协助小强通过个人申请方式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并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元甲抓住公司痛点 多策并用快速解决对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程序处理,在职的公司不予配合,办案人员明确告知公司负责人相关利害关系,负责人了解这个情况之后立马开始求着、催着我方办理工伤待遇报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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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和单位事实上有雇佣关系,即使发生工伤,也可以举证要求企业赔偿。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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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银物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桥,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部分建筑工程都是由建筑公司将附助性工程分包给了包工头或没有资质的施工队,其双方之间有承包合同,而包工头揽下工程后又招用农民工为其干活,在工程结算时,由公司将工程款支付给包工头,再由包工头发给农民工,而且农民工平常也直接听从包工头的管理和支配,据此,多数人普遍认为建筑公司与农民工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建筑公司对其不承担工伤责任,而只是一般的人身损害侵权关系。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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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为被诉方提供劳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请劳动仲裁机构依法裁决我与衡山县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诉方对上述证据事实未提异议。申诉人虽受赵XX聘请,为被诉方提供劳动,是双方不争的事实。被诉方衡山县某公司否认与申诉人存在劳动关系,既不提供其与赵XX的承包合同,又不提供赵XX的施工资质证明,故申诉人提出与被诉方存在劳动关系应予支持。那么未签合同,发生工伤,应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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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以及从权利保障力度而言,律师建议,受伤职工先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事故认定,如果经依法确认为工伤事故,再视伤情恢复情况,向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与停工留薪期认定,第三是工伤保险的申请问题,物业公司缴纳了工伤保险,依法应当由单位申请受伤职工的工伤事故认定,至于最终办理哪些赔偿待遇,应视伤残等级而定,本案中,已认定工伤的女工如鉴定已丧失劳动能力,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补偿问题,但可以依法享有劳动关系存续期所有待遇,3、如果车祸公司未能依法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选择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事故认定,走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途径,如果经人社部门认定受伤职工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则只能按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途径维权。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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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如果有员工在同一家公司先后遭受两次以上工伤,对于这种情况,员工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享受两次以上的工伤保险待遇吗?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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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务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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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筑工地工伤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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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通过上述内容可以得知,即使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公民也是有权利向工伤部门讨要工伤补偿的,其中也会对相应的赔偿审查扣除。还有就是,在得不到交通事故赔偿或所得达不到赔偿基本需求的,有权向工伤追偿工伤赔付款。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诉讼案中需要提交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赔偿事项的证据共三大证据。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工伤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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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如何进行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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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 工地受伤,其实伤者通常和建筑公司或者劳务公司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额,伤者其实是和包工头建立了雇佣关系或者说是劳务关系,但是国家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农民工,那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及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对这一类特殊工伤也给予认定工伤,所以不必要无底线地退让私了。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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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是张某没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导致没有确诊,鉴定为职业病,因此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现在张某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侵权关系赔偿责任,不符合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初审法庭意见:首先,张某与公司是劳动合同关系,而员工因意外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中已包括中暑,因此张某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和职业病鉴定,只有在认定工伤后,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损失,一、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医院诊断后第一时间就要去申报工伤认定申请或职业病鉴定,千万不能听信公司的忽悠。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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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有朋友问我,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到底怎么赔偿最划算呢?这个问题呢是这样的,有些支持双赔的省份,那你就不用考虑了,既能调到交通事故的赔偿,也能走工伤的赔偿。第二呢,不支持双赔的省份呢,我建议你直接走工伤的赔偿,不要走交通事故的赔偿了,尤其是你有社保的情况下,原因有三点,第一呢,社保基金不会没钱,交通事故呢,就算你赢了,对方没钱也白搭。第二呢,交通事故呢,还要看责任,如果你有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是不能全额赔偿的,而工伤赔偿是全额赔偿。第三呢,交通事故的评摊标准很高,你不一定能评得伤残,而工伤的平摊等级标准呢就很低,一般都很容易评上伤残,能不能评上伤残,是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钱的,如果你不懂,选择错了赔偿方式,也会吃亏很多。
纠纷和解,一举双赢!两公司因设备修理合同产生了纠纷,元甲律师帮助当事人协调谈判,双方达成和解,帮助当事人获得12万余元赔偿款!既解决了合同纠纷,又维护了友好合作关系!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