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至12月,我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做土方工程,但我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总额为13700元。虽然钱不多,但对我来说是个天文数字。薪水被我推迟到现在。我和工地领导谈了很多次。施工现场负责人说,因为他们把土方工程外包给了另一家土方公司,所以土方公司付给我钱是正确的。后来,我多次去土方公司找他们的领导。他们说弄清楚数字后会付给我工程款,但土方公司迟迟不去。每次我打电话给他们,每次我几天后说,有时我都不接电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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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追尾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出租车是营运车辆,如果是私家车全责,出租车也确实去修理了,那私家车主是要赔偿对方一笔误工费。根据标准,停运损失费是500元一天。追尾保险怎么赔偿一般是追尾者全责,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追尾者只有一个交强险的无责赔尝。这无责的赔偿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险公司代赔。座位险只是赔车辆座位上的人员伤亡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追尾,无论前车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后车只能报保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那么追尾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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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交通事故私了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事件经过2011年4月张先生驾驶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后被交警认定王先生负全责。由于事故较小没有人员伤亡双方通过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张先生付给对方赔偿金400元。可但张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这400元第三者险时保险公司说未进行现场勘验定损拒绝赔付。因协调未果张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由于张先生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勘验所以拒赔。法院认为张先生与第三者当场达成的赔偿协议中确定的赔偿数额并未畸高也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因此应属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张先生400元。那么交通事故私了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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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怎么写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经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第六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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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上诉人谢弘,男,1960年1月1日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142号10-11.上诉人重庆年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渝北法民初字第1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完成家装工程大部分后,被告只给付了工程款25000元。据此判决:被告重庆年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谢弘家庭居家装修工程人工费3800元。进行部分施工后,年代公司通知谢弘,因业主解除合同,终止施工。那么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谢某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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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上诉人谢x,男,1960年1月1日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142号10-11.上诉人重庆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渝北法民初字第1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xx公司未向民工支付工资,应当承担向原告履行的义务。据此判决:被告重庆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谢x家庭居家装修工程人工费3800元。进行部分施工后,xx公司通知谢x,因业主解除合同,终止施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xx公司要求,双方解除了合同关系。那么上诉人重庆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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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将保险赔偿金给付给被保险人,可以请求被保险人返还;如果涉第一百零六条 混同的效力及金额比较大,不返还的会以保险诈骗罪起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保人、被保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那么酒驾顶替保险公司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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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日,如期来到深圳最有名气的收债公司的王老板,看到公司管理人员后,急于想要知道他们工作的进度情况,当得知巨额欠款已如数讨回时,王老板真是高兴极了,除了夸奖他们工作效率高外还承诺要付给双倍的酬劳,然而管理人员却婉言拒绝了,说这是他们的工作,他们理应做好,于是只收了应收的报酬。于是王老板就找到了深圳追债人追债公司,希望他们可以帮助自己把钱讨回。据王老板了解,深圳追债人收债公司在南山、宝安、龙岗、广州等地收债,是深圳最有名气的收债公司。后来,王老板才得知深圳追债公司为其讨回欠款的同时,又从中周旋了一番,帮助他与朋友化解了尴尬。那么深圳哪家收债公司最有名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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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企业间借款合同形式上违反的是国家金融政策,因此,可以理解为违反管理性的强制规范,从这个视野来分析,企业间借款合同也并非当然无效。“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那么公司之间借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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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4.物业管理费;5.电视收视费;6.供暖费。十一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那么公司租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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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4 年2月20日,洪某的摩托车停放于小区内未加防盗锁,结果被盗。2月25日,洪某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后即提出赔偿要求,但遭物业公司拒绝,洪某诉至法院。解决争议焦点的核心问题是物业公司对洪某停放于室外的摩托车是否负有保管义务。本案中,洪某的摩托车失窃前并未将车钥匙或行驶证交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从未对其出具取车放验凭证,因此,双方并未就该摩托车的保管成立保管合同关系。综上所述,洪某摩托车的失窃,原因在于其疏于防范,属其自身的安全防范上的重大过错行为,据过错原则应由其自负。那么摩托车被盗 物业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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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协议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_________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___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协议,定金不予退还。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协议,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那么公司车辆买卖协议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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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议签订后,沈阳市大方工艺美术装璜公司于1995年3月23日支付了土地转让使用费人民币2万元。沈阳市于洪区老边乡高台村民委员会在收到土地转让费后,将土地交付给沈阳市大方工艺美术装璜公司使用,但未按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沈阳市大方工艺美术装璜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沈阳市于洪区老边乡高台村民委员会返还土地转让费2万元及利息。那么沈阳市于洪区光辉乡高台村民委员会诉沈阳市大方工艺美术装璜公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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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刘xx诉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原告不能仅凭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工程价款。依据上述有效证据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2005年8月1日,被告中铁十局二公司龙丽高速松阳段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与孟某某签订施工合同一份,将龙丽高速公路松阳段K69+911.5—K72+000段转包给孟某某。原告刘建业于2005年8月17日向被告中铁十局二公司松阳项目部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00元。原告与被告中铁十局二公司松阳项目部签订了补充施工协议,协议约定原合同中孟某某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原告刘建业,孟文魁领取的进度款视为刘建业领取,除原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外,另付给原告弃方场地费50000元。那么刘xx诉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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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大都置业公司与被上诉人张xx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本案中,被告大都置业公司作为开发商必须将小产权证提供给买受人原告张xx后其义务才视为结束。所以,被告大都置业公司未在房屋交付给原告张xx使用后的60日内向产权部门报送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资料,而是迟延于2004年11月4日 才履行,其行为违背了与原告张xx签订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约定,构成了违约。那么张xx诉大都置业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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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交通事故导致家人死亡,家人该如何找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赔偿?
公司变更股东五十万货款还能要吗?我给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货,这个公司呢欠了我五十万块钱,但这个公司的名称和领导呢都变更了,如果说有这个货款的合同,基础的事实已经固定下来了。那现在就是你所担心的就是对方的领导和名字都已经变了。这个在法律上还是很明确的,就是公司换领导换法人,然后并不影响你的这个责任的一个承担,也就是变更之后的公司还是需要继续来承担这个债务的。那我就放心了,这个货款是很容易能够拿到钱的啊,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如果说对方不给的话,还是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难,这个事很好解决啊。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