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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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如何约定定金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二手房买卖中如何约定定金
内容:定金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使用。房屋买卖中,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一般需缴纳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即:购房人违约则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卖房人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把双刃剑,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约定定金的数额。则买方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一般买方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特别是目前银行从严审核贷款的情况,一旦贷款无法办理,如果没有其他补救措施的约定,将导致买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二手房买卖中如何约定定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0586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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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
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合同订立的条款应该严谨、周密,而且签订合同者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只有具备了一定条件,合同才有效。首先,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另外,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再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签订合同双方应该注意: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0698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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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主要包括:1、买方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检查标的物等义务;2、卖方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瑕疵担保、损害赔偿等义务,如交易不动产的,还应当承担办理变更登记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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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收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收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在实践中,认定卖方逾期交货的方法: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那么民法典中收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777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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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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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内容:在买受方诉省级以上法院请求确认其对标的物所有权时,若没有查明商品来源和权属情况,应由一审法院直接作出裁定驳回起诉,出卖人就标的物已经支付价款或者已经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买受人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的,应当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合同签订地以外的,但买受方向卖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李楠楠律师2023.02.163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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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1、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检验标的物等义务;2、出卖人应当履行交付标的物、物的瑕疵担保、权利的瑕疵担保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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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对双方的违约要求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对双方的违约要求是什么
内容: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那么买卖合同对双方的违约要求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18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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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这个问题,建议您和买方协商一下解决。如果坚持不下,对你们来说都不是很好。因为公里数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您可以适当给对方一点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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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是哪些
许瑞林律师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是哪些
内容: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1、支付价款如前所述,买卖合同乃双务、有偿合同、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须以支付价款为代价。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那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4.27406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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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动迁房买卖纠纷--购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卖方不办产证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二手动迁房买卖纠纷--购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卖方不办产证怎么办?
内容:被告乙,女,1969年1月4日出生,汉族,现在日本国。原告甲与被告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追加丙、戊为第三人,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同日,原告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房款人民币177,000元。由于签合同时整个小区大产证尚未办妥,双方又在合同中约定,被告在小区大产证办妥后,必须帮助原告办理小产证。现小区大产证已经办妥,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义务遭推诿,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依约办理浦东新区×××路410弄6号501室的房屋产权手续,然后将其办出的小产证过户至原告名下。那么二手动迁房买卖纠纷--购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卖方不办产证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29100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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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依据合同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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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内容:在仲裁方式中,双方需要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员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仲裁,最后作出仲裁裁决,但是,在现实情况下,有些卖方可能不能履行交货义务,或者交付的商品与合同约定的不符,这就会产生纠纷,在诉讼方式中,当事人需要在法院立案,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辩证,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在纠纷解决方式上,诉讼和仲裁都是常见的方式,具体选择方式需要根据各方的具体情况进行权衡,综上所述,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应该遵循合同的基本要素、履行义务、违约责任,以及法律效力等法律原则,5.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在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进行。
张旭律师2023.06.2759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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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处理房产合同卖方违约的方法是: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买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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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不交货买方能否要求退款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卖方不交货买方能否要求退款
内容:卖方不交货买方能否要求退款卖方不交货买方能要求退款,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也就是说,卖家逾期交货的,买方可以要求退货,如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例如买卖合同中,合同法第136条所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属于出卖人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间接义务,又称不真正义务,是指当事人应当积极维护自身利益的合同义务。确定当事人所负担的合同义务的属性,在合同纠纷的处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卖方不交货买方能否要求退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665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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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
内容: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买卖双方该履行义务都需要依法履行,权利则要积极的争取。那么买卖合同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49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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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卖方未尽房屋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二手房出卖方未尽房屋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内容:鉴于整改通知发出时,原告李某明已取得系争房屋权利凭证,成为房屋所有人,故应由原告李某明自行承担恢复墙体责任。原审法院以原告李某明在购房过程中和房屋交付时未对房屋的状况提出异议就判决被告范某清不承担恢复房屋承重墙的责任,依据不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明与被告范某清签订的《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洛守。那么二手房出卖方未尽房屋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29490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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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何时由卖方转移买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何时由卖方转移买方
内容: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签订了合同,卖的人想用合同中标的物,例如货物,房产等换得理想的价值,买的人希望通过购买获得这个物品的所有权。这是通常认为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例如,买卖合同中约定,货物的所有权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是要建立在买方先支付货款的前提下,那么转移的时间就是卖方收到货款之后将货物转移给买方的时间。一些情况如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为房屋等,这是需要进行有关部门的登记和变更之后,才能实现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拥有。那么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何时由卖方转移买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89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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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是什么
内容:签订销售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但买受人于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时,则出卖人不负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时,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除去权利负担,并可根据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请求出卖人负不履行债务或损害赔偿的责任。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或法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那么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917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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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内容: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与乙公司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约定,认定乙公司构成违约,并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进行处理,其次,买卖合同还应明确规定双方的交付和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和卖方应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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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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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内容:当事人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时,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并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全证据、确保合同的书面性、引进第三方鉴定,同时积极探索和解与调解的途径,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纠纷,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管辖性: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货物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因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从而引发纠纷的情况。
刘晓红律师2023.11.2176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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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74评论 -
侄子对叔叔进行了赡养义务,叔叔过世,侄子有财产继承权吗?继承纠纷错综复杂,专业律师介入理清权利与义务,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圆满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91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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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375评论 -
在父母生前与父母同住并进行照顾,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最终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遗产,既是权利义务对等的体现,也彰显传统孝道及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
元甲婚姻家事 207评论 -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999年购买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迁分配2套房,卖方自2014年反悔持续起诉,持续了十年的战争终于画上了句号👏👏👏客户说:我们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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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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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北京法律咨询 9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