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列出执行异议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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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申请人:xxx请求事项:xxxxx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x年x月x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xxx,系xxx,人民法院判决xxxx,剥夺了我的xxx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xxxxxxx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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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诉人要没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就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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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可在工作台中查看催收进度。催天下平台拥有专业的催收管理系统,在用户的工作台中可见,拥有不同功能的催收工具辅助催收,依据催收技巧可以分为缴费提醒,开函警告,网站催告,失信教育等等。对被催收对象的金融、生活、工作、社交全方位、多领域形成信用层面的影响和压力,促使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有效沟通,快速解决问题。那么债权人怎么做才能让诉讼更有保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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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败诉的债务人不主动配合法院完成裁判结果的话,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执行。另外,还是调查败诉的债务人是否有执行能力,强制执行是否有效。同时,执行人员也会通知到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实施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那么债务人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对强制执行有异议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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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执行法院遂作出裁定,查封**地产公司名下已调换给叶某的两套房屋,经司法评估,执行法院对上述两套房屋进行司法拍卖。执行法院将该两套房屋作为沈某的财产予以查封并委托拍卖不当,损害了其债权受偿,请求对异议房屋停止拍卖,解除查封。而**公司作为**地产公司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对争议房屋不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应裁定驳回**公司的异议申请。执行行为异议如果涉及审查执行标的权属争议,审查结论异议人或当事人只能通过复议解决,不能另行提起诉讼查明权属争议。那么如何裁定执行异议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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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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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外人执行异议如何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案外人执行异议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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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亲子鉴定吗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亲子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亲子鉴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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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规定。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那么诉讼保全异议申请的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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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不是公证遗嘱利害关系人有异议遗嘱执行人可以主动请求法院确认遗嘱真实、合法。对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遗嘱执行人需要收集以下材料A.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B.保单C.遗嘱和遗嘱确定的遗嘱执行人身份证明D.其他保险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5.收集债权遗嘱执行人应当收集到债权凭证根据债权状况以律师的执业标准确定通过调解还是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那么人死后执行遗嘱的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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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院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进行审理首先应当明确该财产分割案件的准据法只有在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方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此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二、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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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执行异议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对人民法院执行情况提出的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异议人提出异议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即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那么债务抵消是否属于执行异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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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遗嘱两年不执行就失效了吗遗嘱两年不执行不会失效。但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有纠纷不同意按遗嘱继承的需要诉讼解决时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那么遗嘱两年不执行就失效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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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诉讼离婚已判决怎么执行写申请执行书带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判决书法官开生效证明立执行案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如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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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抚养费执行异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案外人对法院执行抚养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抚养费执行异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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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工程款已经执行到位,静等发款,工程款,鉴定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这样的结果是不是你想要的。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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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