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是否属于民事诉讼

2021-12-24 13: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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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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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执行异议是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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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旭
2024-05-11 10:52:47
张旭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物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办理过上千余起物业纠纷案件,客户赠送锦旗80多面,开展了《物业轻松管理》《物业供暖服务12问》《提升物业满意度的10大策略》等系列讲座十余场,参与编著了《物业轻松管理》等著作,在物业费催缴清收、物业供暖纠纷、不动产权属纠纷、侵权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并常年担任多家大型物业供暖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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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从本条的规定看,该案的行政审判庭合议庭是不能前后作出两个不一致的执行裁定,而且第二个不准予执行裁定已明显超过了30日内的审查期限。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不同于执行中的其他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的下达是基于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该裁定具有执行力、确定李,非经审判监督程序不能随意否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受理和处理的答复》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可以作为申诉进行审查。”那么该案的案外人认为法院执行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执行中提出异议,合议庭认为异议成立的,应作为申诉案件处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合议庭再次下达不予执行裁定有悖于上述答复,因此,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 债务人可以撤回提出的支付令异议申请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务人可以撤回提出的支付令异议申请吗

    内容:人民法院作出终结督促程序或者驳回异议裁定前,债务人请求撤回异议的,应当裁定准许。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对撤回异议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荣静月律师
    2022.04.0853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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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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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来信述及的案件可知,本案涉及的是被执行人是否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因此,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首先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自动履行了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如果已经全部履行则应当终结案件执行;如果只是部分履行,则应当继续执行。在金钱债权的执行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已经履行的主张如果不进行审查,就无法确定执行的标的数额,这是继续执行的前提条件。因此,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虽然属于实体权利,但由于不进行审查就可能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应属于执行异议审查的范围,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如果能够确认当事人已经自动运行,则应当终结执行或者对未执行部分继续执行;如果不能认定当事人已经履行,则应当强制执行。但执行中的审查应贯彻外观主义审查即形式审查的原则,一般不进行实质审查。本案系双方当事人对是否已经履行的证据本身即收款条的真伪发生了争议,在审查中,如果结合其他证据能够认定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的,即可支持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主张,对已履行的部分不再强制执行,否则应继续执行。对于收款条的真伪不宜在执行程序中进行鉴定,应告知当事人通过另诉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对中止执行的事由有明确的规定,符合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中止执行条件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没有法定事由的,不应中止案件执行。另,本案是因追索抚养费而形成的执行案件,由于该类案件属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应当多做调解工作,力争和解结案。
  • 借款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借款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

    内容:在民间借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中,借入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出借资金的一方为出借人。贷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借款的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息、还款约定、提前还款及违约条款。因此借贷合同的事前风险防范就尤为重要。无论法律是否强制规定办理抵押手续,均应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借款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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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63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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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唯一住房会被强制执行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唯一住房会被强制执行吗

    内容: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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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475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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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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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确立的一项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六十三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由于第三人提出异议的内容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有无抵销、免除等情况,均为实体法上的异议,对执行机构而言无权确认实体法律关系,因此,此种情况下,法院不得对昭康网络咨询公司继续强制执行。
  • 如何裁定执行异议的方式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如何裁定执行异议的方式

    内容:执行法院遂作出裁定,查封**地产公司名下已调换给叶某的两套房屋,经司法评估,执行法院对上述两套房屋进行司法拍卖。执行法院将该两套房屋作为沈某的财产予以查封并委托拍卖不当,损害了其债权受偿,请求对异议房屋停止拍卖,解除查封。而**公司作为**地产公司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对争议房屋不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应裁定驳回**公司的异议申请。执行行为异议如果涉及审查执行标的权属争议,审查结论异议人或当事人只能通过复议解决,不能另行提起诉讼查明权属争议。那么如何裁定执行异议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31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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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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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执行异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抚养费执行异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内容:抚养费执行异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案外人对法院执行抚养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抚养费执行异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213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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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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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执行抵押物

    内容: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直接执行抵押物的行为提出异议,认为债权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抵押合同的约定,那么双方就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在抵押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即在债务到期未偿还时,抵押物可以直接由债权人处理,那么债权人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不经过法院程序直接执行抵押物,(1)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价值而非追求抵押物的使用价值,亦即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保证债务人能够偿还债务,进而保障债主的财产免受损失,这也是民法创设担保物权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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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831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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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怎么处理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怎么处理

    内容: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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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818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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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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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内容:众所周知,对一审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进行上诉。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赵金保律师
    2021.10.17118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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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移送执行期限应该如何认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抚养费移送执行期限应该如何认定

    内容:法院向被执行人郑某某送达执行通知后,郑某某提出执行异议,权利人的申请己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的申请执行期间,法院不应立案执行。《执行规定》第19条规定抚养费的案件属于移送范畴,移送执行可以称为是法院职权主义,审判庭移送执行的,是否应当设定一个期限,如果确因审判庭未在申请执行期限内移送,执行机构就拒绝执行,也不合理。本案中,调解郑某某每月支付孙某抚养费100元,自2008年3月30日起至子女独立生活止,每月支付一次。可以看出,刘某某向刘某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期限、支付方式都己明确,每月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应该理解为每月最后一天前为自动履行届满时间。那么抚养费移送执行期限应该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361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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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担保物权执行异议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实现担保物权执行异议

    内容:实现担保物权执行异议[案情]李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从张某处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月利率2%,如逾期,每日按本金的5‰赔偿违约金至实际偿付之日止,因追索债务产生的其他费用亦由李某负担等等。被申请人李某异议不成立或者逾期不提出异议的,法院则裁定对抵押物予以变卖、拍卖。前述意见二未能很好地理解法律原义,本案中,申请人张某明确提出按照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审理其申请,且,其请求实现抵押权有证据支持,而人民法院竟以系属民事权益争议不予审理,迳行以裁定驳回申请人张某的申请,可以说,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实现担保物权执行异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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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92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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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

    内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申请人:xxx请求事项:xxxxx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x年x月x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xxx,系xxx,人民法院判决xxxx,剥夺了我的xxx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xxxxxxx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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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38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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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外人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案外人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内容:案外人执行异议如何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案外人执行异议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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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61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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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对强制执行有异议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务人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对强制执行有异议怎么办?

    内容:如果败诉的债务人不主动配合法院完成裁判结果的话,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执行。另外,还是调查败诉的债务人是否有执行能力,强制执行是否有效。同时,执行人员也会通知到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实施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那么债务人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对强制执行有异议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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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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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

    内容:一、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法院在执行中的债权不能被转移。那么执行过程中转让债权债务人有异议的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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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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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抵消是否属于执行异议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务抵消是否属于执行异议

    内容:而执行异议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对人民法院执行情况提出的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异议人提出异议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即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那么债务抵消是否属于执行异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3038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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