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到期,恰好拆迁,地上的建筑属于谁

2021-12-14 2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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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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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1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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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拆迁房屋合同格式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建筑工程拆迁房屋合同格式

    内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那么建筑工程拆迁房屋合同格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055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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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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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院落、空地拆迁为什么不给补偿?临时建筑拆迁能拿补偿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院落、空地拆迁为什么不给补偿?临时建筑拆迁能拿补偿吗?

    内容:院落、空地拆迁为什么不给补偿?临时建筑拆迁能拿补偿吗?

    陈明月律师
    2021.11.1013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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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地到期地面建筑是归谁,怎么处理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租地到期地面建筑是归谁,怎么处理

    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那么租地到期地面建筑是归谁,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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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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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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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产权到期的房屋应有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款谈不拢,房屋被认定“违章建筑”,拆迁方说“违建不补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拆迁款谈不拢,房屋被认定“违章建筑”,拆迁方说“违建不补偿”

    内容:拆迁款谈不拢,房屋被认定“违章建筑”,拆迁方说“违建不补偿”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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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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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遵循这样的一个原则,“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违法建筑就一定要被拆除吗?拆迁律师告诉你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违法建筑就一定要被拆除吗?拆迁律师告诉你

    内容:违法建筑就一定要被拆除吗?拆迁律师告诉你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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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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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与征地补偿是不一样的,拆迁补偿主要是指对房屋征收的补偿,主要适用于农村房屋和城市房屋等征地补偿是指对土地征收的补偿,主要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等,这是两种不同的情况。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和奖励。征地补偿也是四个方面:(一)土地补偿费(二)安置补助费(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四)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贴。《新拆迁法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后拆迁办说是违章建筑,该怎么办呢?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后拆迁办说是违章建筑,该怎么办呢?

    内容: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后拆迁办说是违章建筑,该怎么办呢?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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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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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章建筑实施拆迁不予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实际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不符未作约定,是否该按原建筑面积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实际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不符未作约定,是否该按原建筑面积赔偿?

    内容:实际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不符未作约定,是否该按原建筑面积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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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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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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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十年产权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房产七十年产权到期后:1、所在地区无重建规划,或楼层可以正常居住,到期后会自动续费,具体费用根据当地政策支付;2、楼层严重老化或所在区段有建设规划,当地政府会支付一定的拆迁补偿费或额外补款入住新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具体处置步骤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具体处置步骤

    内容: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 (一)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只违反地方法规及规章的违章建筑,一律不得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四是正确认定违章建筑面积的原则。那么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具体处置步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211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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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除违章建筑时,给被拆迁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负法律责任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拆除违章建筑时,给被拆迁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负法律责任吗?

    内容:拆除违章建筑时,给被拆迁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负法律责任吗?

    王熙律师
    2021.11.10439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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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费多少要根据地理位置而定,比如市区商黄金地段和偏远城郊的拆迁赔偿额均有不同,另外,有、无房产证的补偿均有不同。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拆迁时没领补偿就搬迁合法吗?违章建筑,会被拆除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拆迁时没领补偿就搬迁合法吗?违章建筑,会被拆除吗?

    内容:拆迁时没领补偿就搬迁合法吗?违章建筑,会被拆除吗?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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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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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本着不降低当事人生活水平为原则,拆迁安置的比例最低是1:1,具体比例多少以地方政策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租赁厂房,遇到拆迁,违法建筑拆迁法律规定不予补偿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租赁厂房,遇到拆迁,违法建筑拆迁法律规定不予补偿吗?

    内容:租赁厂房,遇到拆迁,违法建筑拆迁法律规定不予补偿吗?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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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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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章建筑拆迁不能得到赔偿。违章建筑是没有获得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所建筑的,它的存在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是不能进行赔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农村拆迁补偿房屋,是按房屋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农村拆迁补偿房屋,是按房屋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算?

    内容:农村拆迁补偿房屋,是按房屋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算?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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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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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标准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者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拆除违法建筑是否应该补偿?以拆违促拆迁,违法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拆除违法建筑是否应该补偿?以拆违促拆迁,违法

    内容:拆除违法建筑是否应该补偿?以拆违促拆迁,违法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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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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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方式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或者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建筑重置成本,是房屋拆迁补偿的参照标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建筑重置成本,是房屋拆迁补偿的参照标准

    内容:建筑重置成本,是房屋拆迁补偿的参照标准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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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建拆除后,一般不会给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拆迁真实故事:从违章建筑到补偿835万,加5套房,多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拆迁真实故事:从违章建筑到补偿835万,加5套房,多吗?

    内容:拆迁真实故事:从违章建筑到补偿835万,加5套房,多吗?

    吴梦云律师
    2021.11.1010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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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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