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区域种菜属于什么行为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传统道德观念看来,既然是公共道路,那么私自停车就是不合适的,但不顾现实情况的道德谴责,也并不可取。为了正视并解决现实中的这一问题,此次司法解释对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车的行为,给予了回应。也就是说,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上停车,是有法律保障的。那么能否把车辆停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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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此,《民法典》中对小区绿地种菜有明确说法,建筑区域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小区业主不能擅自开荒种地,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但部分业主对王某种菜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房地产开发商在建造小区时留有公共绿地是为了给业主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而王某种菜时喷洒的农药和化肥十分呛鼻,影响了小区整体的居住环境,侵犯了其他业主对公共绿地共有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绿地属于公共区域,但有些业主竟然将小区绿地占为私有,开垦种菜。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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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行为人有随意殴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并且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并且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四种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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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根据来信陈述的情况,你的邻居为维护其住房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其住房门外安装防盗铁门,本无可厚非,但他将防盗铁门前移,如果影响了你在共用走道中的通行和对共有走道的使用,则构成了相邻妨碍,你可与对方协商,请他拆除或移动防盗门。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那么邻居安装防盗门占用公共走道,可否要求拆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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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能否把车辆停在小区公共道路对于小区车位不足的情况下是可以将车停放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在法律上也有相关的保障。但是,停在公共道路上毕竟存在着安全隐患,这也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问题,希望大家要注意,尽可能的将车停放在车库。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法律将这种规划用于停车之外的公共道路上或其他场所里的车位赋予全体业主共有,它就成了法律所承认的车库或车位,那些没有在规划停车区域内得到或租到车位的车主,可以让其爱车“车有所居”了。那么能否把车辆停在小区公共道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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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物业提取不得超过30%小区车子日益增多,占用业主公共部位新划车位的现象十分普遍,小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自然“水涨船高”。此次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规对小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给予一一明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提取不超过30%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收入作为经营管理费用,其余收入按照规定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二十二条 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市政抢险等车辆临时停放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施划的停车位的,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应当经多数业主书面同意。那么小区停车费如何收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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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那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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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前,我市物业管理企业大多采取上述原则解决楼内公共照明电费问题。那么公共区域的照明费如何分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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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而共有道路上的停车位,因共有道路系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面积而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是有前提条件的。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于小区内部共有和共同管理的事项,应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据法定和共同议定的议事规则共同决定,该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那么小区停车位属于谁呢?物业收取停车费有无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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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国法院网讯 9月19日上午九时,业主陈女士状告小区物业及开发商,索要公共车库收益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本案是朝阳法院物权法实施后,受理的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的案件。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金致达公司支付自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因占用原告公摊面积从事车库出租所产生的收益24000元;要求二被告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支付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30日间一个车位的出租收益。”盛昌鑫鼎物业公司则表示,他们是受金致达公司委托来管理车库。该公司表示,车库是归金致达公司所有,并非业主所有。那么北京首例业主索要公共车库收益案开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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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小区物业管理区域会禁止哪些行为发生?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1、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和责任是什么物业管理的具体范围和责任一般按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那么小区物业管理区域会禁止哪些行为发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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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实行征用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新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际两级审批的原则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那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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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那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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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徐女士给快报热线85100000来电:我是文晖路润和紫庭花园的业主,小区这几天一直在讨论开发商在地下车库建餐厅的事,都差点打起来了。双方激辩采光井归谁去年4月,开发商对采光井进行装修,打算开办员工餐厅,由于业主反对而作罢。今年10月19日,开发商再次派人整修,这次对外称是要“改建成员工休闲区”。业主们以为又要建餐厅,再次要求开发商停止装修。开发商则委托物业答复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光井的产权属于开发商,不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不满占用公共场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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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活动所获收益,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扣除合理成本后予以返还。2014年9月10日,某某业委会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某某物业公司返还公共收益814395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物业公司擅自利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性活动,业委会请求物业公司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公司对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那么物业公司擅自利用公共区域所获收益分配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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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区交通事故,历时2个月,元甲律师团队跨区域协调保险公司、肇事司机等多方主体,以专业谈判策略促成和解协议,助伤者免于漫长的诉讼,快速和解,获赔18万元。元甲致力用最短时间让每一分赔偿落到实处,让赔偿有速度,让维权有温度!
继承案件,年代久远的房产在不动产查询系统没有登记,对方又不配合提供,通过法院调查令可以查询纸质档案。 PS: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不含军产、央产、保密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和自然资源登记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和自然资源地籍调查事务性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调查处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土地权籍数据和不动产登记档案、地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我要跟他打官司,然后我说你打去呗,反正到时候牵扯工程鉴定也是拖到年后,那对方也挺总的说,对呀,你先在急需钱呗,那肯定我希望就是年前能把钱给拿回来,所以你不能一激动就告诉他打官司,因为现在打官司并不能威胁到对方,因为这个现在太长了,特别是说呃,你做工程,然后工程如果说对方提。
质量有问题,如果一旦提身请鉴定,那这个周期将拉到无限长,单独鉴定就有可能几个月甚至一到2年的时间正常啊对,所以就是说咱们有的时候要工程款,一要激动了,一说哎,等等,我告诉你可能其他的纠纷说这句话对方还有点担心,但是你要想咱们要在占用资金的成本很高啊,而且这马上就过年了,你说你告诉他的再去做鉴定,那明年过年能不能拿到钱都不好说啊,所以这事的话,呃,不要直接起诉啊,还是要先通过谈判的方式来解决,现在无非是说咱们要找到问题的点在哪啊,因为你这个工程他已经正常使用了,其实对方再说工程不合格,他其实说不过去了,如果工程真的不合格,他能使用吗?他如果使用他的过错其实就很大的,他就是不想给我钱嘛,对他说不想给钱的话,咱们要看是什么原因,是没钱还是其他的原因,还是托辞啊,那如果托辞的话,那咱们说是托辞是吧?啊大部分公司也都这样。
那如果说他名下有钱不愿还,那咱们其实要看这家公司有没有其他的问题啊,那这样的话,通过这些点来去给对方谈款,这样的话才有可能早点拿到钱啊,争取你过年之前能把钱拿到好吧,不要动不动打官司啊,你怎么唱的公司这些都是我们来去处理啊。
说我要跟他打官司,然后我说你打去呗,反正到时候牵扯工程鉴定,这不就也是拖到年后,那对方也挺总的不对呀,你先急需钱呗,那肯定我希望就是年前能把钱给拿回来,所以你不能一激动就告诉他打官司,因为现在打官司并不能威胁到对方,因为这个路线在太长了,特别是说呃,你做工程,然后工程如果说对方提。
质量有问题,如果一旦提身请鉴定,那这个周期将拉到无限长,单独鉴定就有可能几个月甚至1~2年的时间正常啊对,所以就是说咱们有的时候要工程款要激动了一说,哎,都那我告你,可能其他的纠纷说这句话对方还有点担心,但是你要想咱们要占用资金的成本很高啊,而且这马上就过年了,你说你告诉他的再去做鉴定,那明年过年能不能拿到钱都不好说啊,所以这事儿的话,呃,不要直接起诉啊,还是要先通过谈判的方式来解决,现在无非是说咱们要找到问题的点在哪啊,因为你这个工程他已经正常使用了,其实对方再说工程不合格,他其实说不过去了,如果工程真的不合格,他能使用吗?他如果使用,他的过错其实有很大的。
他就不想给我钱嘛,对他说不想给钱的话,咱们要看是什么原因,是没钱还是其他的原因,对还是是托词啊,那如果托的话,那咱们说是托辞是吧?啊大部分公司也都这样,那如果说他名下有钱不愿还,那咱们其实要看这家公司有没有其他的问题啊,那这样的话,通过这些点来去给他方谈判,这样的话才有可能早点拿到钱啊,争取你过年之前能把钱拿到。
好吧,不要动动动打官司啊,那怎么唱歌公司有没有别的问题,这些都是我们来去处理啊。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