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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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债权债务还会存在,会依照判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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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最新民法典对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2最新民法典对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内容: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笔者对此不能苟同,发布债权转让公告的主体是企业,而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以告知相关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权力,企业不享有该项权力。那么2022最新民法典对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47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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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债权人什么意思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8年债权人什么意思
内容: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4、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那么2018年债权人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062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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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2019贷款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2019贷款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2019贷款债权的内容包括在期限届满时要求债务人承担履行债务等的权利,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时,必须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不能偿清贷款的,要提供相应的担保。银行的信贷人员应经常深入承包或租赁企业,检查租房、设备的完好状况。在原借款企业无力偿还其贷款时,该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公司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实行联营,如果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应当由新的企业法人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比例承担贷款债务,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借款入分立时的资产必须进行评估,按协议划分各分立企业承担的贷款额度时,必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防止悬空银行贷款。那么根据法律规定2019贷款债权的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1018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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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3年在烟台买的房子一直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所以没有收房几年前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近期能够办理房产证了在公示期间有债权人提出异议阻止办理房产证由于没有收房房子依然属于房地产公司的资产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答你好,你可以和对方解除合同,也可以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分配,还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你可以详细叙述一下,也可以打电话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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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效力怎么认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效力怎么认定
内容:2021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效力怎么认定如果抵销协议符合以下条件的,协议有效。抵销的目的是消灭对方的债权,但对方的债权不会无原因的消灭。因此,双方之间互相享有债权债务关系,为抵销行使的前提条件。主动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并且已到履行期,非法债务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于抵销,如赌债等。如主动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亦属于可抵销的范围,因为主动债权虽已超过诉讼时效,仍合法有效,只是使对方取得了抗辩权。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权不得抵销,比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债权。因侵权形成的债权不得抵销,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债务等。那么2022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效力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7620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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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达20年以上账务如何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达20年以上账务如何处理
内容:公司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财务处理方式有很多种,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那么,债权债务达20年以上账务如何处理?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邢颖律师2021.12.10586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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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债权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18年债权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内容: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那么2018年债权人死亡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0181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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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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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担保企业破产,申报债权该怎么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9年担保企业破产,申报债权该怎么做
内容: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2019年担保企业破产,申报债权该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925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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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有对方转账记录吗?请准备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起诉,若需要委托律师可以私信我,帮助您写起诉状起诉,或者是帮你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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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8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内容: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债务合同关系中的主体,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吧。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2、义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那么2018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2022.02.1052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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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债权抵押协议书范本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年债权抵押协议书范本
内容: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那么2022年债权抵押协议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1013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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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什么是债权人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8年什么是债权人
内容: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三)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那么2018年什么是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039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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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公司破产或者重整期间,债权只能申报而不能要求清偿,清偿比例根据申报债权占总债权的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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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保证人破产后担保债权如何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保证人破产后担保债权如何处理
内容:因此,在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未到履行期的情况下,除非债权人有相反表示,亦宜提留保证人的一部分破产财产,其数额以就全部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所能分得的财产额为限。那么2022保证人破产后担保债权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1.12.11101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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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债权担保合同范文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年最新债权担保合同范文
内容: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那么2022年最新债权担保合同范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1148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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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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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担保企业破产如何申报债权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担保企业破产如何申报债权
内容:待主债权债务到期后,被保证人如不能清偿债务,则以提留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如被保证人能够清偿债务或能够部分清偿债务,则应将提留财产或提留财产之一部分作为破产财产由人民法院进行追加分配。因此,在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未到履行期的情况下,除非债权人有相反表示,亦宜提留保证人的一部分破产财产,其数额以就全部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所能分得的财产额为限。那么2022担保企业破产如何申报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2021.12.1165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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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个人债权担保协议范本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2年个人债权担保协议范本
内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产生的一切费用。那么2022年个人债权担保协议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1135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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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如何计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如何计算
内容: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被担保债权数额的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出质债权金额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质权实现后,质权人应退还出质人;不足部分,质权人可向主债务人追偿。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再次,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那么2022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1.12.1112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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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怎么办? 项目存在挂靠,工程款该找谁要? 如何破解工程款拒绝支付难题? 谈判调解、财产保全、支付令、担保、债权转让,多种高效方法,破解疑难杂案! 3月23日14:00, 仅20个名额 ,私聊咨询直播密码,扫码观看
张嘉娱 12评论 -
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怎么办? 项目存在挂靠,工程款该找谁要? 如何破解工程款拒绝支付难题? 谈判调解、财产保全、支付令、担保、债权转让,多种高效方法,破解疑难杂案! 3月23日14:00, 仅20个名额 ,私聊咨询直播密码,扫码观看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81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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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2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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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精英大本营——群星璀璨颁奖典礼
大律云律师团 376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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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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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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