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通过?

2021-12-30 1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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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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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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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元甲交通律师
2024-04-27 09:14:25
元甲交通团队是北京交通事故著名的律师团队之一,十余年的交通事故案件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善于化繁为简,帮助客户尽快圆满解决问题,帮助客户得到更多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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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超收的物业费以及承担维修等义务的主体是业主,而不是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提起诉讼的民事权利,即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
  • 业主委员会难成立 业主该如何维权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业主委员会难成立 业主该如何维权

    内容: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业主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委会筹建难据了解,目前小区成立业委会至少面临两个难关。按照要求,筹备小组要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还要组织发动业主自荐或推荐候选人,并将相关文件向业主张贴公布,其中《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还必须书面送达全体业主。那么业主委员会难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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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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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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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最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内容:(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七)业主委员会章程。那么最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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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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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教你: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教你: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内容: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本文介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程序、职责等内容,全面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一、入住率超过50%二、首户入住已满二年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page](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那么教你: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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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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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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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小区内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2年、业主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3年。要准备的材料有: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情况;决定的重大事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手把手教您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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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手把手教您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

    内容:”而一个物业小区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北京可参照以下两项规定: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对于住宅小区尚未入住、投入使用的部分,管委会应给未入住区域的业主预留产权人代表份额和管委会委员席位。”三.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那么手把手教您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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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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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于法有据,可以找对方协商
  • 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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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

    内容: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那么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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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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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备案的材料包括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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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内容: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3、业主委员会章程。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办理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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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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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1)召集业主大会;(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内容:”小区居民为了更好的保障小区内日常的规范和管理,在业主大会的成立前提下,往往需要由热心的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网上帮办咨询了西青区房管局,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了成立的相关条件和程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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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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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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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手续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手续

    内容: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名单应当自选取产生之日起的15日内,持下列文件报所在地的区住宅主管部门办理登记: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3、业主委员会章程。此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登记工作,而对于不符合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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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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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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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不是从事经营的单位,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要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怎么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怎么样的

    内容:第一个情况是物业已交付使用面积达到50%以上的,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成立业主委会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代表业主的大多数的利益。这是针对开发商建筑面积极大,首批入驻率低而进行设置的。第三种情况是首批物业费交满三年以上的,可以设立业主委员会。这是针对开发商可能出现烂尾,无力继续建设等情况下,设立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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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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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内容:业主代表采用业主自荐或业主推荐的方式产生,按如下程序进行: 1.居委会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业主报名参加筹备组,若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由镇(街)人民政府代表协调解决; 2.房管所、居委会应当对自荐及被推荐人进行身份核实; 3.产生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与业主委员会人数的差额比例为20%─30%;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联名推荐、业主自荐等方式产生; 4.房管所、居委会应当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那么《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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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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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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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委员会的成立需由债权人会议进行选举。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而债权人委员会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的,其成员不得超过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 如何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如何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内容: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成立90日内,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组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如何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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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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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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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文书参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文书参考

    内容:____小区____号楼__门_____室签名:____年__月__日3.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北京市房地局有管委会章程的示范文本,可以参考。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变得可行,笔者建议业主在起草自己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时写明业主委员会用收集反对票方法进行选举,并注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业主未投反对票将视同其赞成候选人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文书参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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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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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内容:1、入住率达到50%以上。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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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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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同意还是不同意,不影响业委会成立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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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内容: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计算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50%以上。《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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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53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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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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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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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内容: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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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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