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农村拆迁安置补偿对象

2022-01-07 19: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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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二、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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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9: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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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承租人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吗

    内容:承租人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吗1999年3月,封某到省会找工作期间,租住袁某位于新华路61号的两间平房,双方签订了五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2003年9月,房屋被列入规划重建区,需要拆迁。袁某认为房屋拆迁安置费全部属于自己,封某则认为自己也应分得一部分,遂诉至法院。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本案中,袁某对拆迁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属于被拆迁人,应得到拆迁补偿安置费。封某对房屋进行过修缮,为保证房屋的经济价值做出过贡献,但其不属于拆迁安置补偿的对象,其付出的经济代价,可向袁某追偿。那么承租人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1.0222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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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判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判

    内容:除以上两种情况,下面几种处理起来更为复杂,可以大致分为几类:0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拆迁实行产权交换补偿方式,且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0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拆迁实行产权交换补偿方式,且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0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拆迁时实行产权交换补偿方式,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5.223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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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

    内容:我国的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依法也可成为离婚案件分配的财产内容。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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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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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承办房屋拆迁安置案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律师承办房屋拆迁安置案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内容: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所以我们律师在办理房屋拆迁案件时,应充分掌握原《条例》与新修订《条例》的异同点,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经法院调查,该房屋产权人王某仍然健在,该房产权仍为王某所有。那么律师承办房屋拆迁安置案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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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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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怎么转让?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拆迁安置房怎么转让?

    内容:但是,当居民拥有了拆迁安置房,却不一定会一直居住在这个住所,并且可能有需要将房屋进行转让的情况,最后,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进行公证,确保房屋转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将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新购房者,其次,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要注意以下问题,总之,拆迁安置房的转让是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的,需要居民对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针对拆迁安置房转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需要留意以下几点,因此,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转让之前,需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

    张芸律师
    2023.06.12496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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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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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安置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内容:若有因为重大市政工程的动迁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会按照有关的规定,被安置人是因此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其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地进行上市交易,安置房买卖政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具体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对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迁户的,也包括有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任冰峰律师
    2023.06.3050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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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并不能获得补偿款,只有租房人才可以
  • 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与一般商品房的买卖有什么不同?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与一般商品房的买卖有什么不同?

    内容: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那么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与一般商品房的买卖有什么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28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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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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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拆迁安置房买卖最新政策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关于拆迁安置房买卖最新政策

    内容: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二、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4、科长审批。

    于海明律师
    2021.11.2955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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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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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内容:当双方选择结束一段婚姻关系时,利益冲突便随之而来。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便是房产分割问题,而房产中又属拆迁补偿安置房的分割问题最为复杂,下面笔者就给大家简要梳理一下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应如何分割。

    李楠楠律师
    2023.05.221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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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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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没土地证安置后会有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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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拆迁没土地证安置后会有吗

    内容:安置房一般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安置房的主要安置对象是被拆迁户。安置房是因为土地被开发或者城市规划等原因进行拆迁的,要安置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那么拆迁没土地证安置后会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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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45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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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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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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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

    内容: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那么房屋拆迁安置对象是指哪些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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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20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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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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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的步骤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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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拆迁安置的步骤

    内容:这样,一方面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非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均能承担拆迁估价工作;另一方面造成补偿金额与补偿对象实际价值的严重脱节,被拆迁人对拆迁工作的强烈抵触情绪充分地反映了这一点;第三方面是由于没有统一的重置价格确定标准,造成各地政府以不同的价格内涵测算、公布并实施其重置价格,造成地区间的不平衡;第四方面是拆迁补偿和安置捆绑式落实,房屋被拆迁人的诸多权益因补偿对象和安置对象的分离而流失,造成使用权价格因拆迁安置的高得益而不合理地趋大化。那么拆迁安置的步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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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91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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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实际居住的拆迁安置对象怎样分得补偿款?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未实际居住的拆迁安置对象怎样分得补偿款?

    内容:法院认为,季丙是动迁单位核定的安置对象,动迁单位给付的安置款中包含了季丙的份额。鉴于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应归房屋承租人及同住人共有,季乙夫妇应向季丙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此外,自季丙的户籍报入被拆迁房屋后未实际在该房屋内居住,而动迁安置款首先应当解决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安置对象的居住问题,故季丙虽是动迁单位核定的安置对象,有权取得安置款,但其要求与其他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安置对象享受等额的安置款,缺乏依据。据此法院判决:季乙夫妇给付季丙拆迁补偿安置款100000元。那么未实际居住的拆迁安置对象怎样分得补偿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827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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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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