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设立可以转让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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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民法典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公司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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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人之间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依据我国的规定法人之间是可以转让债权债务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转让债务时需要经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债权时需要通知债务人等。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那么法人之间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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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合同债权债务的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分析: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二、企业注销债权债务能否转给股东承担企业注销债权债务能转给股东承担,债权人和股东协商同意后,就可以将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股东,转让债权时,需要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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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公司转让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2、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3、职工的安置4、债权债务处理5、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6、产权分割7、税费负担8、争议处理9、违约责任10、其他约定内容。那么民法典公司法人转让债务声明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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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那么债权债务的转让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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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其债权行为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向第三人行使原债务人的债权或撤销权。那么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进行转让债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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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法》对于合同变更的规定较为简单,即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即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又可称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 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地或者部分地转让给 第三人。那么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变更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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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巴菲特公司向自来水公司发函要求尽快办理股权变更申请后无果,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自来水公司履行《光大银行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将16985320股光大银行国有法人股予以转让。诉讼中,被告自来水公司辩称:第一,其未向水务公司出具拍卖光大银行股权的授权委托书,也未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巴菲特公司依据该协议向其主张权利没有依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过程不符合上述规定,转让行为不合法。自来水公司遂提起反诉,请求判决确认巴菲特公司与水务公司签订的《光大银行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无效。那么法人股转让合同效力的司法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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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1、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通常认为有三种基本模式1、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该模式下交易主体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当然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那么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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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由谁继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应该由总公司继承由公司负责实现债权和清偿债务。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对分公司承担债务的法律认定分公司是总公司经营获利之工具和手段总公司获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二可以将分公司列为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在程序上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执行总公司与分公司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生效判决时应当是先执行分公司占有的财产分公司占有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再考虑执行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财产。那么分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由谁继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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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传统物权中的地上权,在中国被有的学者称为“基地使用权”。典权是中国特有的物权形态,其他国家并无这种制度,虽然日耳曼法上的古质和日本民法上的不动产质与其极为相似,但典权与这两种权利又实有不同。那么民法典的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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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合同债权债务的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分析: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二、企业注销债权债务能否转给股东承担,企业注销债权债务能转给股东承担,债权人和股东协商同意后,就可以将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股东,转让债权时,需要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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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合同变更前或变更时,可能存在或发生了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的事实,合同变更后,受损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如果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合同法》对于合同变更的规定较为简单,即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即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那么合同变更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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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作为法人如果股东如实履行了出资责任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那么如何认定股权转让前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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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合理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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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例:出资不实的股权转让纠纷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东A认缴出资500万元,实缴100万元后将4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B。后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起诉要求A、B在未出资范围内(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B抗辩称受让时不知A未实缴,拒绝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 股权转让时未如实告知出资瑕疵,受让方是否需承担责任? 2. 原股东A与受让方B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观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1. 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有效,但受让方B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案中,B未核实出资证明书(显示实缴100万元),存在重大过失,被推定为“应知”瑕疵,需在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与A连带清偿。 裁判结果 A、B连带向债权人支付400万元。 案例启示 股权受让方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银行流水等);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若存在出资瑕疵,出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格应显著低于实缴股权,否则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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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 此次发布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诉讼案例。案例一“律师代理某建设集团诉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工程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备案合同和非备案合同的效力之争以及结算合同效力问题,在一审判决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围绕结算协议的独立性进行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师代理某商业经营公司参与汪某伟诉某蔬菜集团、某蔬菜批发市场、某商业经营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不良资产处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认定,律师从事实认定和二者法律适用的不同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律师代理某银行分行参与某融资担保公司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再审案”,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涉及在执行标的上同时存在质权与抵押权如何确定清偿顺序的问题,律师适用民法典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论证,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