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的地下车位是使用权转让合同

2021-11-16 16: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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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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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11:00:15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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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合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位是属于不动产的一种,很多业主购买房屋时会购买车位的,以方便业主停车,车位的所有人可以设立用益物权,转让车位使用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于海明律师
    2023.10.1128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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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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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向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内容:地下车位的土地如果属于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如果当事人是租赁地下车位的,则租赁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超过部分的期限则是无效的。如果是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私人车位,并且拥有相应的产权的,是可以买卖的,此时的买卖就受法律保护。

    李楠楠律师
    2022.04.0816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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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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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l、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1922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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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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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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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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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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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公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案

    内容:景德镇某公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2003年5月15日,原告景德镇市某公园因被告景德镇市某公司拖欠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一案,委托沈律师代理起诉。被告用于抗辩的土地使用权证办于1999年10月29日,是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以后,其办证依据正是该协议,被告的诡辩不攻自破。那么公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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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99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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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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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内容: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虽规定大胜将为住房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并未规定地下停车场为住户所有,也未规定住户可无偿使用停车车位,因此大胜将停车场转让给新光集团,新光集团按市价收费是完全合法的。据此可以认为大胜已放弃了停车场的所有权,而将该权利一并转让给了住户,因此大胜不得再针对停车场转让给新光集团,否则该转让协议是无效的。只要大胜没有明确放弃停车场的所有权,就不能否认其对地下停车场所享有的权利。那么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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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099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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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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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之间签的车位转让协议有效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个人之间签的车位转让协议有效吗

    内容: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所以业主没买停车位没有全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应该允许业主开车进小区停放。另外如果因为物业阻止导致业主无处停车或者被迫停在人行道上受有损失的比如车子停在外面被盗的业主损失较大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理。那么个人之间签的车位转让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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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272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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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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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依据是:国家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四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那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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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97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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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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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取得资质订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未取得资质订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内容:按照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下的物权变动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即是当事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达成的意思表示的债权合同,该合同成立生效后,还必须通过履行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行为才能实现物权变动,而不能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由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合同行为进行的一种物权变动形态,合同行为为物权变动的基础行为,因此,对合同行为的效力认定关系到物权变动的能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作为物权变动的根本原因和内在动力,其成立生效应当符合债权合同的生效条件。那么未取得资质订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056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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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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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互换承包地纠纷的担责方式,是指互换承包地合同的当事人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责任人应该承担责任的方法。在纠纷处理中,应该根据具体案情研究具体担责的方法,只要能够达到息事宁人,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三者利益,都是可行的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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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30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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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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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小区停车位应注意哪些问题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购买小区停车位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2015年2月25日,王某作为乙方、开发商作为甲方,双方签订了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王某向开发商支付人民币110000元,获得该地下车库某一车位使用权至2078年2月22日。"开发商认为,王某一直正常占有、使用涉案车位至今,开发商不存在违约行为。涉案车位系独立的不动产,权属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其处分,又因其系开放性空间,转移占有即应视为交付使用。王某应该向有关侵权人主张相关侵权责任。那么购买小区停车位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1.12.3011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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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

    内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那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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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7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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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内容:三、批复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办理期限: 30 个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土地房产交易所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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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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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费计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费计算

    内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缴纳的税费介绍,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费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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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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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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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内容: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③意思表示不真实,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那么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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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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