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受让方不履行义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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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披露公司债务。因此,发生本案情形时,首先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予以处理。现原股东刻意隐瞒公司债务,其行为当然构成违约,同时也构成侵权。所以,受让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原股东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股东转让股权后还要承担公司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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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银行保函是一种最常见、非常有效的担保方式,若股权转让方能委托银行为其开具一份受益人为受让方,要求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银行保函,那么可以说股权受让方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了万无一失的保证。由股权转让方提供它的其他财产为抵押,或者用他所拥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做质押。即股权转让方事先向受让方作出回购全部转让股权的要约,约定回购价格或回购价格的计算方式,该要约为不可撤回。一旦股权转让方违约,则股权受让方可立即对该回购要约作出承诺,从而启动回购程序。那么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担保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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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对于出质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的效力,应从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效力分析。当然,实务中,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确认以及股权质押、转让都应由工商登记机构登记,所以,除非因工商登记机构的重大过失致质押股权未登记,受让人关于其为善意的主张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如何进行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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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为企业,一家公司在经营生产过程中进行股权转让,是很普遍的事了,关键是在股权转让后债务该如何处理呢?(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六)详细规定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通过以上文章内容,我们发现公司股权转让以及股权转让后处理债务问题都挺复杂的,涉及到很多程序和流程。那么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做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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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转让协议通常包括:受让方和出让方的基本信息、出售/受购的权益、交易期限、交易价格、违约条款等内容,股权转让协议是指由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以正式定义双方之间的股权交易,股权转让协议是指双方在股权转让中签署的一份文件,它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在交易中都能充分得到保护,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内容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的基本信息:股权出质人和受让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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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的转让方式: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那么股权转让形式以及转让的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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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人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股权受让人给付股权转让款,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给付股权转让款时间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那么股权转让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会有时间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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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转让协议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规定了转让股权的条件、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股权转让限制:1、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可能规定了具体的股权转让规则,包括转让的程序、需要的批准等,股权转让的内部限制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当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应当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国有股权的,还应当按照国有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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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述诉讼中,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时效一般多长时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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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诊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设立合伙企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之间对该出资以及因该出资而产生的收益有共同的处分权。应当注意一方为逃避责任而转移合伙企业财产或者与其他合伙人串通转移合伙企业财产的情况,如果发现,应当按照妨碍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处理。那么离婚时一方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能否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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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特殊转让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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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实际上,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转让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认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就代表股权已经转让。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就立即成立生效。因为股权转让合同,往往只涉及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就能签订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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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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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那么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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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被牵涉进股权转让纠纷中,例如:1.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公司的义务:如果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公司的义务,例如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提供相关资料等,而公司没有履行义务,则可能会被牵涉进股权转让纠纷中,成为被告,在股权转让纠纷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往往会因为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问题产生争议,这时候,公司能不能作为被告呢,因此,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如果公司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则不能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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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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