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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合同的有效性怎么认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名买房合同的有效性怎么认定
内容:借名买房合同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该借名买房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故,购买转售商品房,不仅要签订书面合同,还要最终达致产权过户的结果。
翁玉素律师2022.03.31540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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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拿房产证 夫妻离婚房屋怎样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前买房婚后拿房产证 夫妻离婚房屋怎样分
内容:而叶先生则进行反驳,说合同是他婚前签订的,房子也是婚前拿到的,且当时买房也仅是自己一方的意思,这些足以证明房屋属个人婚前财产,所以不能分给妻子。律师解答 关于房屋产权 上海律师在线吴滨律师认为:本案中房屋是叶先生婚前要求购买并取得,其婚后取得房产证仅是由开发商原因造成,不能就此认为这是婚内购房,而应认定是叶先生的婚前财产。关于房贷款 精文律所沈永锋律师认为,叶先生婚前买房首付的款项属婚前财产,而在婚内支付的房屋贷款应被认定是用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所以,在离婚时得到房产的一方应该补偿未得房一方贷款金额的一半。那么婚前买房婚后拿房产证 夫妻离婚房屋怎样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2945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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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买房合同后居间协议效力如何?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签订买房合同后居间协议效力如何?
内容:马先生在2010年11月15日与买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交易居间协议,在买方付定金之后,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过,从马先生的问题来看,应该是针对买卖关系而言的,因此这里仅分析买卖关系。但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通常买卖合同的签署,仅表明买卖法律关系履行过程中有了一些补充或新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原则上应该按照签署在后的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但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仍然可以依据居间协议约定确认。即居间协议仍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对买卖双方形成约束。那么签订买房合同后居间协议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1.12.2592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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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双方已经形成了租赁合同关系。如果家电因对方不当使用产生的损坏,应当找对方进行赔偿。是否解除合同关系,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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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买房签合同时需注意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签订买房签合同时需注意什么
内容: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购房合同,应当载明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那么签订买房签合同时需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1.12.26328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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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算什么财产
许瑞林律师
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算什么财产
内容: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关于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算什么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71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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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第一、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
荣静月律师2022.02.2244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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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产权婚后才办 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男方婚前买房产权婚后才办 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内容:情况一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案例:马先生与刘小姐2004年结婚。2003年时,马先生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二人共同偿还贷款。2007年,双方离婚,刘小姐问能否将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以房产证上所记载的权利人为准,本案中,马先生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证,那么房屋的所有权自然归马先生一人所有。那么男方婚前买房产权婚后才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154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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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房屋中介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通过房屋中介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内容:通过房屋中介买房步骤1、准备买房:买方需要了解自身购房资格、买房需准备的信息材料,寻找中介、买卖咨询,审核自己的经济情况等等,为购房做好充足的准备,应对房屋中介欺诈的措施主要是:(1)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确认中介资格,3、产权查询:买方选中房屋后,需查看所购房屋的产权证书,明确房屋的所有人信息、卖方是不是产权人、房屋是否可以交易等等,预防因产权带来不必要的纠纷,2、看房选房:一般中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寻找到合适的房源,预约看房时间并在中介的陪同下看房,选择自己满意的房屋,4、签约订房:这一环节包括购房合同的签订、定金的支付等,是二手房交易中重要的一环,诸多购房协议在此刻生成,而这些签订的合同也是重要的凭证,法律法规一、《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张嘉娱律师2021.12.0674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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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不需要双倍付违约金,但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定金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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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房屋产权到底归谁?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名买房,房屋产权到底归谁?
内容:3、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裁判规则】原、被告恋爱期间协商约定以被告购房资格购买房屋,属于借名买房,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原告已经实际出资支付部分购房款和房贷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也曾协议约定房屋归原告所有,且终止恋爱关系后房贷也实际系原告支付,直至双方产生纠纷不再联系,的司法案例裁判规则,供各位参考借鉴:1、案由:委托合同纠纷【裁判规则】涉案房产由原告实际出资并借用被告名义购买,房屋登记在被告名下,双方系借名买房,原告系该房屋实际购买人,双方行成了委托合同关系,原告是委托人,被告是受托人。
于海明律师2023.07.0770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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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房屋认购书最终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签了房屋认购书最终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怎么处理
内容:已签认购书但没签购房合同,如反悔不买要承担违约金吗1、法律分析:签了房屋认购书最终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赔付定金双倍,认购书签了,合同没签,可以退款吗1、买房子签了认购协议书,交了定金,没有签购房合同,我认为这样你反悔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也就是预订,你已经说定了,你反悔了,定金是不会退的,所以说在买房的时候你一定要想好再签购房合同,再交定金,请问购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但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回定金吗...因此,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王学瑞律师2024.01.2415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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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手续怎么办流程是什么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买房手续怎么办流程是什么
内容:买房人需要根据自己手中的买房预算确定自己想买的房源类型(新房或二手房)、置业的位置、及交通、医疗、教育等周边配套,从众多房源里选择出自己看中的房源,然后进行实地看房,6、收房收房是买房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二手房收房,不仅需要注意房屋质量等问题,还需要关注原房主的户口是否转出、相关账单费用是否结清,因此,当买房人确定要买房前,首先要看一下自己是否在目标买房的城市具备买房资格,如果符合资格后才能开始看房等后续操作,对于贷款买房的买房人而言,接下来还需要确定贷款方式,是走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还款是按照等额本金还款还是等额本息还款,同时还要注意不同时期的房贷利率变化,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最优贷款方式,买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三点:对方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开发商要有五证,二手房卖家要有身份证、房产证等信息,1、确定自己的买房资质目前国内很多城市都有限购政策,尤其是在北京、上海这种重点城市,这是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有益于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
冯清琴律师2023.06.2986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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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买房不一定要签认购书,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房屋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签订合同的法定步骤。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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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订合同后房主违约怎么处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买房签订合同后房主违约怎么处理
内容:买房签订合同后房主违约怎么处理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合同对方违约的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主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往往要支付一部分的定金合同对方违约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购房人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吴梦云律师2022.02.2256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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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买房后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
内容:买房后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1、首先双方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我国法律有规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买卖双方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无效双方买卖房屋之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房屋查封作为种执行措施是有定期限的般不超过年即使续封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年买房人可以等待房屋解封再进行房屋过户。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双方可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买房后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012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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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写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写
内容:农村买卖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宅基地买卖协议书宅基地的转让合同协议首先可以写转让双方,即甲方和乙方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并表示经过协商签订合同。
邢颖律师2023.10.0875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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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105评论 -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财产分割律师 545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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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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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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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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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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