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垦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2022-02-01 21: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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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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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土地复垦后,其使用权归原土地使用人。如果复垦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则复垦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如果复垦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则复垦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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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4-27 09:06:47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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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如下:1。招标转让。2.拍卖转让。3.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的行为。
  • 如何评估土地使用权抵押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如何评估土地使用权抵押

    内容:转让抵押评估在城镇较为普遍,划拨土地无使用年限,登记面积一般较大。充分考虑评估中的风险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市场行为。由于划拨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因此进行抵押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的目的是为抵押人,或抵押权人进行抵押贷款提供价格依据,所以,评估时既要为抵押人测算出土地的有效价值,又要替抵押权人充分考虑放贷的安全性。由于在抵押人无法偿还时需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性的清偿处理,所以评估测算时还应考虑强制处置和有关费用。那么如何评估土地使用权抵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82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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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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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犯罪构成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犯罪构成

    内容: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黄东洁律师
    2022.04.0789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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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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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需要缴税,如土地使用税。我国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以作为公司出资的土地主要是指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李楠楠律师
    2023.10.1128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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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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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复垦后,其使用权归原土地使用人。如果复垦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则复垦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如果复垦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则复垦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如何解除?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如何解除?

    内容: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材料:①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收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1份)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收复印件(1份);②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收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1份);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收原件(1份)和身份证收复印件(1份);④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书收原件(1份)和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如何解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64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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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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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复垦方案收费标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土地复垦方案收费标准

    内容:根据法律规定,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和个人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的土地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后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土地复耕费征收法律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土地复垦费多少钱一亩地荒芜费收取标准为每亩600-2000元,此费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取,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什么是土地复垦费土地复垦费是指有关企业和个人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在自行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时,向当地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缴纳的进行土地复垦的费用,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吴梦云律师
    2023.06.0648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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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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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那么自建房继承包含土地使用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50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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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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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内容: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第四条 设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及有关税费。第六条 抵押期间,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占管。第十一条 乙方申请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或其它当事人。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042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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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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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
  •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

    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五)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与治理开发者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生效后执行。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取得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权利期限内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抵押或参股联营的权利。那么民法典中土地使用权能否立遗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22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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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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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是什么

    内容:不动产抵押的范围是指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设定抵押的范围。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后果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14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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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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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1、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管理部门还应核定通过拍卖抵押物实现抵押权时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那么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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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98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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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相同吗

    内容:地下车位的土地如果属于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如果当事人是租赁地下车位的,则租赁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超过部分的期限则是无效的。如果是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私人车位,并且拥有相应的产权的,是可以买卖的,此时的买卖就受法律保护。

    周春花律师
    2022.04.0816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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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

    内容: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费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8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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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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