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

2022-03-27 0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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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5-11 08:16:50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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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势变更原则帮助购房人退房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情势变更原则帮助购房人退房

    内容:首次判决认定国十条房贷政策调整属于情势变更支持购房人退房的法律影响.海淀法院在2010年7月29日判决审结一起房贷新政引发的买房纠纷,判决因新政无法贷款的买房人可以解除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故张先生要求宋女士返还其交付的定金万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支持。最后,法院根据合同情势变更原则依法判决解除张先生与宋女士之间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宋女士返还张先生已支付的定金。那么情势变更原则帮助购房人退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3161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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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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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事变更原则及适用解释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情事变更原则及适用解释

    内容:指导意见花四条的篇幅解释了情势变更原则和商业风险的区别、审查尺度、适用原则和排除适用的范围。从指导意见的精神看,最高法院的态度是谨慎的,甚至是有保留地否定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一是如果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XX,双方应当协商变更相应的价格条款,一旦市场情势的条件成就,一方当事人可以依合同约定的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人民法院也应当支持。二是履行时间很长,对市场变动没有约定,因为市场变动的价格动摇了合同约定的底线,受损失的一方可以提出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但应当就此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情事变更原则及适用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3127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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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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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体违法属于复议改变,如果确认原行为实体违法的属于复议改变。程序违法属于复议维持,如果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为违法,视为复议维持。理由在于,确认原行为程序违法只涉及其程序问题,不涉及处理结果的实体判断,原行政行为的实体处理结果并未发生变化,所以不属于复议改变,而是复议维持。复议改变的情形包括:①改变原行为结果的属于复议改变。②撤销原行为的属于复议改变。③确认原行为无效的属于复议改变。④确认原行为实体违法的属于复议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4、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 抵押权顺位让与和抵押权顺位变更有什么区别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抵押权顺位让与和抵押权顺位变更有什么区别

    内容:抵押权顺位让与和抵押权顺位变更有什么区别抵押权顺位的让与是发生在同一抵押物上的多个抵押权人之间的法律行为,顺位在先的抵押权人将其次序踞前的优先分配利益让与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而并非受偿次序的真正让与。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是指同一抵押物上的数个抵押权人,经合意将其抵押权的顺位互相交换。让与抵押权顺位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出让人与受让人是同一抵押物上的抵押权人。因此,抵押权顺位的处分只能发生在同一抵押物的抵押权人之间。抵押权顺位的让与分为绝对效力说和相对效力说。该说认为顺位让与发生后,双方顺位互换。那么抵押权顺位让与和抵押权顺位变更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69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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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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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暂停 情势有变更合同可解除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贷款暂停 情势有变更合同可解除

    内容:在张先生办理贷款过程中,因北京市出台新房贷政策导致其贷款未果,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宋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最后,法院根据合同情势变更原则依法判决解除张先生与宋女士之间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宋女士返还张先生已支付的定金。本案中,张先生与宋女士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有效的合同。故张先生请求法院解除合同,于法有据。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故张先生要求宋女士返还其交付的定金15万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支持。那么贷款暂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1.12.3111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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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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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材料涨价不是情势变更适用范围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原材料涨价不是情势变更适用范围

    内容:第二种意见认为,雷某和甲公司签订合同后,确实发生了市场建筑材料上涨的情况,但属市场正常波动,甲公司不能片面强调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转移风险责任。因此,甲公司不能根据情势变更原则提高商品房售价。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各主要国家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情势变更原则的宗旨在于维持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追求商品经济所要求的公平精神。对情势变更原则我国《合同法》未作规定,这不是疏漏,而是立法未采纳这一意见,但情势变更原则体现的是公平原则,所以在情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适用公平原则。那么原材料涨价不是情势变更适用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123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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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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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势变更原则适用分析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情势变更原则适用分析

    内容: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主观要件的一个方面。如果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于某种情势已有预见,则表明当事人考虑到这种因素并自愿承担该情势发生的风险,自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如情势的变更由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事由而发生,则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应承担责任,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显失公平,赋于一方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情势变更原则的目的,在于排除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发生的不公平结果,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础上得到履行或解除合同。那么情势变更原则适用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3119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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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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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当事人事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依法解除合同的。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且不属于一般商业风险的重大变更情况,如果继续履行会出现显示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同意变更抚养权与放弃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同意变更抚养权与放弃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内容:同意变更抚养权与放弃抚养权区别是什么呢同意放弃抚养权是抚养方按照自主意识放弃对孩子的抚养,而变更是因为没有能力或者孩子希望在另一边而产生的行为。离婚的时候签订的放弃抚养权的协议有效么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不会支持。放弃抚养权声明书公证放弃抚养权声明书即为抚养权协议。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那么同意变更抚养权与放弃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5105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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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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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势变更原则法理解析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情势变更原则法理解析

    内容:情势变更原则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多数国家处理情势变更问题的重要原则。笔者认为,我国现行《合同法》虽没有明文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但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有其适用基础。1921年欧特曼的“法律行为基础说”和二战后拉伦茨的“修正法律行为基础说”成为情势变更原则的重要理论依据。(二)英美法的情势变更原则英美法系国家最初也没有情势变更原则,而是坚持“绝对合同责任理论”。英国从衡平观念出发于1903年正式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美国在《统一商法典》中也确立了此原则。那么情势变更原则法理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119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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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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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有什么区别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有什么区别

    内容:同时,由于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了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而情势变更原则正是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对此类案件依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裁判,亦符合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基本原则精神。那么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3111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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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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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情势变更原则与其他概念如何区别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合同情势变更原则与其他概念如何区别

    内容:情势变更原则与相关概念的区别由于情势变更原则与合同法上的不可抗力、商业风险等概念具有相似之处,在司法实践中易于混淆,因此在理论上有必要明确其与这些概念之间的差异。而情势变更原则属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其功能在于指导合同正常履行。但在情势变更的情形下,当事人要援用情势变更原则救济自身利益,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请求法院做出裁判,如果法院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则该当事人仍应履行合同义务。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不仅局限于不可抗力,还包括意外事故和其它事件。那么合同情势变更原则与其他概念如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3157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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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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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在哪里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当事人,是以自己方面遭受不利益后果为理由而提出主张的,并且因解除合同而给对方带来损害,应当向对方作出适当补偿。情势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区别在于功能不同、后果不同、表现形式不同、适用程序不同、两者之间不存在对应的关系。那么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在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3129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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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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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变更合同,还能主张情势变更原则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擅自变更合同,还能主张情势变更原则

    内容: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其承包的农田划给三峡移民耕种的行为,是否属于情势变更?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发生了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这是适用该原则的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对情势变更事实上没有预见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当事人应当可以预见,则当事人仍然不能主张情势变更。至于本案被告能否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须看本案是否符合以上四项条件。那么擅自变更合同,还能主张情势变更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3159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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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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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如何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如何

    内容: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情事变更原则在合同法上的意义,在于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事变更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具体而言,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变更合同变更合同是指维持原合同关系,仅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从而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础之上依约履行。但因情事变更而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交付合同约定标的物,应允许债务人变更,以同种类的其它标的物代替原标的物。那么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3170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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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正确行使情势变更原则避险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如何正确行使情势变更原则避险

    内容: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的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如要求该集团和张雪桥继续履行原合同,将使该集团的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是显失公平的。那么如何正确行使情势变更原则避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3148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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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

    内容: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只要是因为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他人损失的,均可基于法律规定免于承担责任。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那么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3162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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