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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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2022-07-05 216 人收看
其次,原告在被告提供的餐品中发现本不应出现在菜品中的微小钢丝球残留物,一审法院根据原告所提交的餐馆预结单、商品照片及当事人陈述认定了原告所主张的于餐馆就餐时在餐品中发现异物的这一事实,最后,综合本案案情及证据情况,法院认为原告在餐品中发现的异物为餐馆刷洗餐具过程中的疏忽所导致的钢丝球残留于盘中,餐馆所供餐品中出现清洁残留物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审法院认为,餐馆是由于刷洗餐具时存在疏忽才导致钢丝球残留物出现在餐品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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