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时脑出血单位赔偿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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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2022-07-05 54 人收看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被告陈某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李某已构成侵权,故陈某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因被告陈某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李某已构成侵权,故陈某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3万余元,比萨饼分店对其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善,故其应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萨饼分店对其所有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善,故其应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陈某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比萨饼总店在1万元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关于原告主张的“事故发生时,被告陈某系履行职务行为一节”,因原告未向法庭提交充足的证据予以证实,故法院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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