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房遗嘱继承无法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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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房产遗嘱继承公证可以反悔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房产遗嘱继承公证可以反悔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那么民法典规定房产遗嘱继承公证可以反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3188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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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内容:在遗产继承中,房产通常是最重要的遗产之一。如果你作为继承人继承到了房产,那么你需要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本文将对公证遗嘱继承房产如何过户进行详细的分析。
林艳英律师2023.06.2117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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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放弃继承权之后能通过公证遗嘱继承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证放弃继承权之后能通过公证遗嘱继承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那么公证放弃继承权之后能通过公证遗嘱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3130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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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房子遗嘱继承公证对我的廉租房有影响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做了房子遗嘱继承公证对我的廉租房有影响吗
内容:做了房子遗嘱继承公证对我的廉租房有影响吗没有影响。等你真的得到了房子可能才有影响。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那么做了房子遗嘱继承公证对我的廉租房有影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3190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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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
内容:在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必须首先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方能办理继承权公证,在能认定遗嘱效力的前提下,必须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按法定继承权公证则极有可能侵犯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关于未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119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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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
内容:农房继承公证主要有三种类型:赠与公证、买卖公证和继承公证。在办理赠与或买卖公证时,应当遵循“一户一宅”规定,所谓“一户一宅”,应当满足户口在本村,且一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及房屋管理部门的现行政策,在办理农房继承时,即使继承人不是本村户口,也可以办理过户;并且,继承人在本村已有房产的,依然可以将被继承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突破了“一户一宅”限制。需要办理宅基地变更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3120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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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陈宗琼律师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内容: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一般要不了多少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公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那么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043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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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贷款还清可以随时去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加上名字。如果没有还清是很难加上,协议可以去公正,是有效力的,但是不能约束善意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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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赠与合同后面可以办遗嘱继承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证赠与合同后面可以办遗嘱继承吗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办理公证中,申请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员的询问。公证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可能采用录音、录像、拍照、要求申请人签名或按指印等多种方式固定办证证据,申请人应予以配合。那么公证赠与合同后面可以办遗嘱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3172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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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内容: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一定比例根据公证处的标准收取。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一、需要有效的证明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那么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多少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060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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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口头遗嘱继承公证的程序是: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财产权属证、公证申请书等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确认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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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
内容: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此规定的不清晰并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民法典中设计了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在法定继承还是在遗嘱继承的程序中都不必通过明示的方法即可取得继承权而受遗赠人则必须通过明示接受的程序才能取得继承权。二是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将自己生前的财产处理给法定继承人以内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依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坚持按遗嘱受益继承办理则不予受理。那么按遗嘱继承还是接受遗赠办理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2022.02.1052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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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继承公证的办理程序是:首先,应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需要向公证机构提交遗嘱人的身份证、遗产的权属证明文件、户口簿、遗嘱原件等证明材料。然后,依法审核通过的,即可在十五日内领取公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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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需公证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房产需公证吗
内容:遗嘱继承房产需公证吗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处理房屋的,继承房屋的时候是不会强制办理继承公证的,不公证也可以过户。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那么遗嘱继承房产需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3153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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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嘱继承公证程序这样进行:(一)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2、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3、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三)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费等手续,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费缴纳发票即可领取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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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怎么计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怎么计算
内容: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怎么计算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那么房产遗嘱继承公证费用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037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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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好是公证。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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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要去公证处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要去公证处吗
内容:遗嘱继承要去公证处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的,是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但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遗嘱继承要去公证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31702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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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公证一般是几年
许瑞林律师
遗嘱继承公证一般是几年
内容: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那么遗嘱继承公证一般是几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11161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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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一家传媒公司做电商运营,五十天后我因身体原因提出离职,公司约定本月工资无法发放则同意当时离职,我本人同意后,又于两天后说工作问题拒绝给我发放所有工资,且拒绝和我沟通,请问我该如何快速要回我的工资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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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公证手续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公证手续
内容:遗嘱继承如何办公证手续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第二十三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该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那么遗嘱继承公证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047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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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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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危机如何化解?我们出生在关系中,成长在关系中,终老在关系中,关系就是生命。生活离不开各种关系:亲子关系、婚姻关系、同事关系、客户关系。如何处理好各种关系?实现快乐工作和生活?优天赋帮您解密!元甲婚姻家事 82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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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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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不了的婚,离婚有2种--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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