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公证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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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11 361 人收看
2001年9月21日,钱老伯再次立下遗嘱,内容为杭州路房屋中属于其名下部分由长女钱丽娟继承,并要求钱丽娟为其养老送终,而该份遗嘱也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1997年3月12日,钱老伯夫妻俩分别立下公证遗嘱,内容为杭州路房屋中属于各自名下部分均由小女儿钱丽娜继承,钱丽娟和钱丽娜(均为化名)是两姐妹,为了父母留下的房产,她们却闹上了法庭,原因是父亲钱老伯去世前在公证处先后留下了两份公证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了不同的女儿,综上,钱老伯和余老太分别将名下的房屋权利以遗嘱方式留给钱丽娟和钱丽娟继承,则两姐妹对上述房屋应享有均等的继承权,今年4月,姐姐钱丽娟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钱老伯在杭州路房屋中的房产份额,钱老伯和余老太于1997年3月12日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钱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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