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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银行按揭的期限怎么算

林艳英律师2021.09.17377人阅读
导读:

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往往不能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这时购房者可以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房屋,按揭购买房屋,要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那么商品房银行按揭的期限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商品房银行按揭的期限怎么算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期限,由购房者和银行协商确定,在贷款合同中载明,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按揭购房流程具体有哪些步骤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阶段性担保的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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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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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小额贷款的利息怎么计算

    内容:本文介绍一下银行小额贷款的利息怎么计算。例如,李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约定三个月后还,三个月李某还没还款,经过催告在第五个月才还清,期间第四个月的利息则不再按照前三个月那样,而是按照一定利率加收利息。同时为商业银行、P2P、小额贷款、电商金融、消费金融等小微金融机构提供大数据驱动的信贷风控决策服务。那么银行小额贷款的利息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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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释期限是按下列方法计算的:1、假释的考验期限一般从假释之日起计算;2、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3、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符合一定条件,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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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

    内容:《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来算的吧。那么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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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释期限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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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假释期限怎么计算的

    内容: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二、假释需要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1、适用假释的对象适格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对其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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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五证不齐的商品房,已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在知情后可以申请退房。我国法律严禁开发商无证销售,同时严禁购房者购买无证商品房,开发商拒绝解除买卖合同的可以到当地住建委投诉或者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开发商。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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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怎么算

    内容: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怎么算1.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综上,对于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的担保责任期限应从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必要准备时间与合理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那么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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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追讨起诉期限是怎么计算的以及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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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债务追讨起诉期限是怎么计算的以及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3、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那么债务追讨起诉期限是怎么计算的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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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的规定如下: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一般情况下,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算起,期限不超过20天。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第十四条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 民法典担保期限的规定怎么计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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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民法典担保期限的规定怎么计算

    内容:那么民法典担保期限的规定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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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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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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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

    内容:《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那么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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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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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银行按揭的期限怎么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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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商品房银行按揭的期限怎么算

    内容: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往往不能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这时购房者可以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房屋,按揭购买房屋,要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那么商品房银行按揭的期限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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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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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协商,不成诉讼,找专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报告和赔偿建议书
  • 未约定还款期限,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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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未约定还款期限,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内容: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当事人要求履行或者进行履行时,如果有履行准备期则从准备期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那么未约定还款期限,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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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商品房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方式是:可以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迟延付款违约金金额的,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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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怎么计算

    内容: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这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直采取推定为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那么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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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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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催讨应收账款的有效期限怎么算?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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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催讨应收账款的有效期限怎么算?

    内容: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追讨,借(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那么催讨应收账款的有效期限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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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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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人的担保期限怎么算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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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保证人的担保期限怎么算

    内容: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四)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五)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那么保证人的担保期限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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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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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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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怎么算

    内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除斥期间,即在期间内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期间经过后撤销权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也不再发生变化。因此,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期间届满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谁承担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2、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76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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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无效怎么赔偿,商品房买卖无效的情况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商品房买卖无效怎么赔偿,商品房买卖无效的情况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 被宣告无效 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①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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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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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房担保人担保期限怎么算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按揭房担保人担保期限怎么算

    内容:如果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所以,即使双方在房产抵押担保时,明确约定到期不还款直接占有房产,都将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按揭房担保人担保期限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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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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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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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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