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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李楠楠律师2022.01.30131人阅读
导读:

混同是债权、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的事实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所以混同为法律事件是债消灭的独立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主债及从债均不复存在。这个会使人产生误解以为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时候不混同。那么民法典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混同是债权、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的事实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所以混同为法律事件是债消灭的独立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主债及从债均不复存在。这个会使人产生误解以为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时候不混同。关于民法典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债权债务是同一人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合同关系或债的关系的主体是对立的双方当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由此导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时称为混同。混同是债权、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的事实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所以混同为法律事件是债消灭的独立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二、混同债权债务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混同是一种事实无须有任何意思表示即发生合同之债消灭的效果。

混同是债的消灭的独立原因。混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之债绝对消灭。主债及从债均不复存在。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个会使人产生误解以为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时候不混同。实际上是指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又涉及第三人利益时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自应给予保护即不因混同而影响第三人的债权等权利。同时也应认识到当事人不因混同而丧失对第三人的债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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