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对还款数额进行减免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导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那么借贷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对还款数额进行减免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关于借贷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对还款数额进行减免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借贷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对还款数额进行减免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需要看和解协议的具体约定。
2、对于双方结算后将本金、利息作为新的借款金额并出具新的债权凭证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进行了规定,确认了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和解协议中对还款数额进行减免的情况没有法律规定。
对此纠纷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双方对还款数额进行减免;第二种意见认为,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借贷双方对还款金额进行了变更,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和解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都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借贷双方应当按照变更后的金额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该说,采纳哪种观点,还得看和解协议的具体约定。
二、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借贷关系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
1、首先是借贷法律关系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达成协议的外在形式,如借款合同、借款单、口头协议等能够表明双方同意的形式。
2、然后是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其最基本的要素就是货币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关系具有实践性特征。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