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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

李维律师2022.02.07265人阅读
导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第三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本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那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第三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本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本指引所称备案登记是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申请对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第三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本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

金融网络借贷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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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内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第六条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信息变更。第八条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那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25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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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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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内容:本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第九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那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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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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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借贷使用电子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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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网络借贷使用电子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根据网贷新规规定: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法律效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法。法律对数据电文合同应给予书面合同的地位,无论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电子的,光学的还是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满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应等同与法律上的书面合同文件,承认其效力。那么网络借贷使用电子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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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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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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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借贷有哪些法律风险!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网络借贷有哪些法律风险!

    内容: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仅是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信息配对服务,协助双方顺利完成3、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二)借款人的法律风险1、借款人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这意味着网络借贷应当受制于法律尺度的限制,不能稍有逾越。P2P网站为借贷双方提供了发布借贷信息的平台。网络借贷的特点:一、风险分散:网络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平台,P2P这种民间借贷转移到网络上,也是因为网络平台庞大的用户群。那么网络借贷有哪些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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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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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借贷平台的优缺点分别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网络借贷平台的优缺点分别有哪些

    内容:网络借贷的优点是能够使借款人的借款信息在一个较为广泛的范围内传播,使更多的潜在的贷款人获知该信息。双方以网络借贷平台为中介,能够迅速地实现交易信息的互通,从而达成交易。网络借贷的缺点1、对贷款人的信用以及信息等存在风险网络借贷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那么网络借贷平台的优缺点分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23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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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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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2P网络借贷出现利益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P2P网络借贷出现利益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内容:法律分析:当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出现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分析:在借贷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法律分析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自行和解,在提起诉讼前,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协商解决,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自行和解。

    李维律师
    2024.02.2924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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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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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终止服务的需要做什么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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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终止服务的需要做什么

    内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终止服务的需要做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经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那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终止服务的需要做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785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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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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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2P网络借贷平台怎样运营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P2P网络借贷平台怎样运营

    内容: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本文介绍一下P2P网络借贷平台怎样运营。那么P2P网络借贷平台怎样运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170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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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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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从事校园借贷属于违法行为吗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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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个人从事校园借贷属于违法行为吗

    内容:个人从事校园借贷属于违法行为吗是属于犯法行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那么个人从事校园借贷属于违法行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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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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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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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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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

    内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第三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本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那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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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26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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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机构需要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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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机构需要备案吗

    内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第三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本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那么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机构需要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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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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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借贷金额以大额为主吗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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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网络借贷金额以大额为主吗

    内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的贷款额度。《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那么网络借贷金额以大额为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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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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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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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内容: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的义务包括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等。第十五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那么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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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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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机构的义务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中介机构的义务有哪些

    内容:2、法律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那么中介机构的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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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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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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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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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内容:附件:信息披露内容说明2017年8月23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客观、公平、透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环境,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若上述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披露信息。那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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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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