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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

郭铭芝律师2022.02.071073人阅读
导读:

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需对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进行区分。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不需要得到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此行为不会危害原债务人的利益。虽然法律没有关于债务加入的明文规定,但它是意思自治原则的自然结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那么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需对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进行区分。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不需要得到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此行为不会危害原债务人的利益。虽然法律没有关于债务加入的明文规定,但它是意思自治原则的自然结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关于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需对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进行区分。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原债务人不再是债的法律主体;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才有效。

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不需要得到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此行为不会危害原债务人的利益。虽然法律没有关于债务加入的明文规定,但它是意思自治原则的自然结果。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转移时新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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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经法庭调查核实,借条虽由张某一人出具,但借款400000元系由刘某直接转至张某妻子王某账户,张某在庭审中自述借款是用于家庭经营生意需要,且刘某与王某之间有多次银行转账往来,应认定该笔借款系基于张某和王某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故郯城县人民法院将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令张某、王某对该笔债务共同承担偿还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当天,刘某向张某妻子王某的账户转账400000元。

    张芸律师
    2023.07.2175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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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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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实际债务人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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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如何认定实际债务人

    内容: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那么如何认定实际债务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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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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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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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即通过借条规则来判断是否成立借贷关系。对于有些借贷关系,不能仅凭欠条直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还必须要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但是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此时仍应按照借贷关系来予以审理。第三种情况是对于来源于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欠条,能否按照借贷关系来处理的问题。例如,侵权人欠受害人医疗费、残疾补偿金,向受害人出具了一张欠条,这张欠条所记载的债务对于《民法典》的相关计算标准而言可能是准确的。那么欠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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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看咱们的担保方式属于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担保人来承担清偿责任,连带担保可以主张债务人和担保人一起承担
  • 如何举证欠条出具时间以及对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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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如何举证欠条出具时间以及对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

    内容:生活中债务纠纷是经常发生的民事纠纷,特别是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多数是熟人之间产生的债务关系,所以有时候是打欠条的,就算打了欠条,欠条的内容也不规范,对于这种情况如何举证欠条出具时间以及对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呢?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想要履行还款义务但尚未履行,先打欠条用以表示其将来会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例如,赌博所欠的赌债,输钱后不能马上交付的情况下可能会出具一张欠条。那么如何举证欠条出具时间以及对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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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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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收款的日期欠条怎么认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无收款的日期欠条怎么认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内容:无收款的日期欠条怎么认定[案情]1996年2月13日张某到刘某处借款13000元,此后刘某每次收到张某还款后都出具收条给张某。2006年1月双方因还款数额产生纠纷,故刘某于2006年2月20日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借款7600元及尚欠利息3346元。法院告诉刘某、张某可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单位对收条书写时间进行鉴定,但双方均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未申请鉴定。那么无收款的日期欠条怎么认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0935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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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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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死亡后欠条如何认定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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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人死亡后欠条如何认定

    内容:人死亡后欠条如何认定从法律角度讲,公民的个人债务应该由公民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如果欠款人留有遗产,可以对遗产主张权利,如果个人遗产不足清偿,继承人只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返还责任。欠条适用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那么人死亡后欠条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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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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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人代缴欠款能认定代为履行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第三人代缴欠款能认定代为履行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内容:第三种观点认为上述李某某的行为实际为第三人代为履行行为。债权转让和债务的承担中,第三人因受让和承担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如果第三人履行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应向第三人追究违约责任。本案中是李某即债务人因不愿与债权人夏某有纠葛而与第三人李某某协商,由李某某代其履行偿还义务,债务人李某向李某某出具欠条一张。可见第三人李某某并没有成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他仅是代债务人李某还款。假如第三人李某某代为履行不符合约定,债权人也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那么第三人代缴欠款能认定代为履行吗?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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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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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还清欠款未收回欠条该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务人还清欠款未收回欠条该怎么办?

    内容: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出具欠条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款项,但基于各种原因,在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情况下,双方达成合意和妥协,由债务人出具欠条,日后归还。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还清欠款未收回欠条该怎么办?在实际中,欠款人在还清欠款时没有收回或者撕毁借条,也没有要求债主写下已结清欠款的收据,所以让他人有机可乘,同时也存在随时败诉的风险。那么债务人还清欠款未收回欠条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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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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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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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有无还款日期的欠条性质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如何认定有无还款日期的欠条性质

    内容:如何认定有无还款日期的欠条性质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如何认定有无还款日期的欠条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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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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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实际债务的欠条具体应认定为无效。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际债务的,欠条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

    内容: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需对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进行区分。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不需要得到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此行为不会危害原债务人的利益。虽然法律没有关于债务加入的明文规定,但它是意思自治原则的自然结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那么非实际欠款人出具欠条能否认定为债务加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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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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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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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主管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效力认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财务主管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效力认定

    内容:财务主管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效力认定公司股东利用主管财务的便利,将其所借他人款项以公司名义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公章,该行为如果没有得到公司的追认,即使借款最终投资到了公司,也属于滥用代理权,不发生债务转移。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那么财务主管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效力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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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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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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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作为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那么民法典中仅凭欠条能否认定买卖合同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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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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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明确债务人的欠条如何认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无明确债务人的欠条如何认定

    内容: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之一,出现债权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以持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偿还欠款的,法院会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那么无明确债务人的欠条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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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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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款凭证能否认定债权债务关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存款凭证能否认定债权债务关系

    内容:存款凭证能否认定债权债务关系能否认定债务关系,需要法院进行判断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那么存款凭证能否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54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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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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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欠条的欠款,欠款人就是不还款如何起诉?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有欠条的欠款,欠款人就是不还款如何起诉?

    内容: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写明欠下对方多少钱的书面证据,欠条不同于借条,并不只是借贷关系才会有的。有欠条,但对方就是不还款的情况下,要如何起诉呢?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出具欠条的欠款人下落不明也可以起诉可以到其原经常居住地法院或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公告期满后仍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欠款人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需要更加严谨的审查认定欠条的真实性。一审判决的自15天上诉期经过后生效,二审判决则从判决之日起即生效。那么有欠条的欠款,欠款人就是不还款如何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27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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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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