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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担保物权收费

林艳英律师2022.02.07409人阅读
导读:

实现担保物权怎么收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申请费由债务人、担保人负担;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其已经交纳的申请费可以从案件受理费中扣除。那么实现担保物权收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实现担保物权怎么收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申请费由债务人、担保人负担;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其已经交纳的申请费可以从案件受理费中扣除。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收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实现担保物权怎么收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四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申请费由债务人、担保人负担;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其已经交纳的申请费可以从案件受理费中扣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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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申请费由谁承担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申请费由谁承担

    内容:如果质权人或者留置权人已丧失对质物或者留置物的占有,不能认为质权或者留置权的合法存在。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权的条件尚未成就,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尚不得而知,担保物权人不能对担保物行使权利,否则,构成侵权。

    张嘉娱律师
    2022.04.0998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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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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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后怎样处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后怎样处理

    内容: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法院管辖。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张旭律师
    2022.04.0742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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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怎样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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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法院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怎样处理

    内容:前提条件中的两种情形只须具备一种情形即可。所谓“到期债务”是指主合同中约定的债权金额确定、债务履行期已经届满、尚未受清偿的债务。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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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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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该通过下列方式实现:1、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2、债务人向第三人提供了反担保;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质押权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是怎样的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质押权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是怎样的

    内容:关于担保合同这类纠纷较多,小编列举了质押权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第三百六十三条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 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百六十四条 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 申请 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受理。那么质押权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2.1096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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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并不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而是属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提供什么材料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提供什么材料

    内容: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四)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翁玉素律师
    2022.04.0345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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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多久提出异议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对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多久提出异议

    内容: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提出。

    孔孟廷律师
    2022.04.0839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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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该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仍可以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责任
  • 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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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是什么?

    内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诉讼费用各地法院标准不一,有的不收费,有的按每件100元收费,有的参照支付令案件收费,有的按照诉讼一审程序收费。如浙江省高院在《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不收取案件申请费用,重庆市高院则明确按件收取申请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40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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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的冲突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的冲突

    内容:因此,抵押权人不能以资产已被设定抵押为由来对抗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的查封、扣押行为。由此看来,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两者之间的冲突主要是在于,已经抵押的财产能否被查封以及被查封之后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即是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被人民法院查封,但是这并不影响抵押权人对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那么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的冲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029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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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物权的效力在债务转让中是如何实现的!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担保物权的效力在债务转让中是如何实现的!

    内容:担保物权有点类似于以前的典当行抵押,用物权来抵押,然后债权还清以后物权就不用再抵押了。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6万元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担保物权的效力在债务转让中是如何实现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947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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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担保物权收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实现担保物权收费

    内容:实现担保物权怎么收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申请费由债务人、担保人负担;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其已经交纳的申请费可以从案件受理费中扣除。那么实现担保物权收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40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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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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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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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如何实现担保物权?

    内容:7.对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案件,以形式审查为原则《民事诉讼法》关于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别程序规定属于非讼程序范畴,法院对案件审查应以形式审查为原则。那么如何实现担保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109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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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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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的情况是: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担保物权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如何实现?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担保物权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如何实现?

    内容:担保物权是传统民法上典型的物权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担保物权制度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担保物权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如何实现?因此,担保物权真正发挥作用取决于担保物权实现的成本高低。当债务人不执行法院判决时,担保物权人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此制度设计,对担保物权人极为不利。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就担保物权的实现达成协议,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判决生效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担保物权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如何实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64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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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内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抵押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折价或者就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除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外,留置只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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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859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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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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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内容:若当事人将该抵押权进行了登记,该抵押权的效力自然优先于质权的效力。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那么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98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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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受理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受理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内容:浙江省高院发布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第六条即明确规定,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案件不收取诉讼费。重庆高院发布的《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参照《办法》对特别程序的相关规定实行按件收取申请费,不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标的额收取。”按标的额计收诉讼费,理由是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是新创设的非诉讼特别程序,2006年版民诉法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尚不包括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所以不能直接适用《办法》第八条的不收费的规定,而应该按照标的金额收取诉讼费。那么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受理费收取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56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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