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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2022.02.07453人阅读
导读: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保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保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那么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保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保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关于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

1、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

2、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不再以债权人先诉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为前提。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最为重大的区别。

二、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保证应当通过订立保证合同的方式设立。保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也可以在主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而由保证人签字,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保函,也是保证合同的一种形式。保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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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种担保方式有什么区别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五种担保方式有什么区别

    内容:这个抵押开始之后,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那么抵押权人就可以得到这个抵押物变卖价格或者折价有限受到偿还。质押也是担保的一种方式,这个就是双方以书面协商订立合同的方式一转财产,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得到补偿。留置,这个担保方式之一,就是很简单,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合同那么将已经占有对方财产已经扣留的方式。设立保证担保,不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相对于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来说,保证具有手续简便、有利于当事人操作等优点。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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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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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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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合同中保证方式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推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应注意的是,这一规定是民法典颠覆之前规定的做法之一。保证人以何种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这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直采取推定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监护人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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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监护人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内容: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那么监护人设立的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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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区别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这是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两种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有哪些

    内容: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有哪些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那么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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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8969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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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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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种类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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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种类是什么

    内容: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那么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种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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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公司可以根据便于进行市场融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原则来选择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上市。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保证 约定不明_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保证 约定不明_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内容: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

    李楠楠律师
    2022.05.06399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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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不能做出判断,你们是否有具体的书面合同,需要看具体合同中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债权人如何向一般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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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债权人如何向一般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

    内容:法定: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宽限:宽限期限届满之日特殊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司法实践中,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计算远没有如此简单,还经常会出现复杂情况,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为分期履行债务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计算主债务系分期履行时,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就涉及到保证期间究竟从哪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的问题,即是从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还是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

    冯清琴律师
    2024.01.29442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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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解答婚外情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解答婚外情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

    内容:婚外情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当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时,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情急之下写下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等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没有充分证据否认该书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则一般会被法官采信,作为认定婚外情的关键证据。那么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解答婚外情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31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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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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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下列方式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发起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2、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都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都有哪些

    内容: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都有哪些种类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保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那么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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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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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出让和划拨。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有哪些方式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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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有哪些方式

    内容: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有哪些方式一、保证的种类: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那么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有哪些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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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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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一)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三)当事人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四)当事人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履约保函的金额一般是多少,最新服务履约保证金的比例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履约保函的金额一般是多少,最新服务履约保证金的比例

    内容: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那么最新服务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怎么样的呢,综上,对于履约保证金比例一般是5%-25%,国内一般是交10%,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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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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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内容: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保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保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那么保证的种类有哪些,保证的设立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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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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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保证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内容:其他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可见,我国现行民法典律已经认可了反担保,只要当事人设立了反担保,则原担保即为本担保。关于反担保方式,不能认为《民法典》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均可作反担保方式。那么保证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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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那么保证合同中主债权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873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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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类贷款一般被归类为教育分期,属于教育机构诈骗事件,只要您的证据充分证明造假学历,您是被他们骗的,应该是能追讨回来的。
  •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是什么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是什么

    内容: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是什么一、保证的种类有哪些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那么保证的种类和设立方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0811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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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反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反担保的作用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设立反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反担保的作用

    内容: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反担保的作用有哪些?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那么设立反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反担保的作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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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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