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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2022.02.0995人阅读
导读:

担保人是指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根据事先的约定,由担保人代为偿还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担保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居间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人是指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根据事先的约定,由担保人代为偿还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担保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居间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贷款合同中,我们可能熟悉担保人的概念,而居间人的概念则相对陌生。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那么居间人与担保人的区别到底是什么样呢?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居间人是基于居间合同而产生的中间媒介。居间人的特征是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3、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担保人是指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根据事先的约定,由担保人代为偿还债务的一方当事人。

担保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不能满足后,方可向担保人主张,而负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就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根据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例如民间借贷合同中,担保人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合同时,将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而居间人确切来说并非合同的当事人,居间人提供的是劳务,只要居间成功,就可以获得报酬,而居间成功后,借款人一方是否还款,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无需代替偿还。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1、忠实义务。

2、介入义务。

3、隐名和保密义务。

4、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5、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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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跟开车故意杀人的区别: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故意伤人属于故意犯罪,在主观上是有区别的,二者主观恶性不同,社会危害严重程度也不同,在刑法上的量刑也不尽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居间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居间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是怎样的

    内容:担保人是指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根据事先的约定,由担保人代为偿还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担保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居间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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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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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民间借贷中,常常会出现担保人和保证人,虽然无论是作为保证人还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根据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但是相对来说,担保是一个比保证更广泛的概念,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而保证以外的担保,主要是质押、抵押、留置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也可以说是设定在物上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保证的定义】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及担保方式】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 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律师365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那么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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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内容:质权与留置权都是担保物权的方式,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综上所述,是有关“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那么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48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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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在债权到期日以后一年以上,那担保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有效的。2、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时效在债权到期日延后6个月,目前已经满一年了,是超过了有效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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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1、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人也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另外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代理则还包含有无偿代理。那么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58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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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有生效判决确认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刑事犯罪,则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仅限于个人财产,不会牵涉父母、子女等。还有,强制执行以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为底线,譬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居住用房。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没有可以执行的财物,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条件执行后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是怎样的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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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是怎样的

    内容:就比如抵押质押留置,这三个词语我们在汉语意思上看来,没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其在法律上就有着河大的区别。下面就让我们律师365的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吧。那么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44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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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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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内容:欠条 债务纠纷起诉书 借条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款合同 高利贷 民间借贷利息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是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属于从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有财产就用财产抵债,没有财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免除责任。那么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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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人该怎样应对贷款人在监狱服刑,担保人要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担保人该怎样应对贷款人在监狱服刑,担保人要

    内容:如果没有超过保证期限,担保人都应当负者整件事情。债权人前来讨债而且是在保证期限之内,在贷款人入狱服刑的条件下,担保人应当服从,并且负责所有的债务关系。这是受到法律影响的关键,而且保证期间受到法律的效应保护,只有遵守法律条款才能受到个人利益的保护。身为担保人的小C必须选择面对,十万元以及半年来的贷款利息。在半年的期限之内担保人都占了非常重要的比重,担保人都充当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的欠款,但是受到一定期限的保证,过了保证期之后担保人也就不受法律的限制。那么担保人该怎样应对贷款人在监狱服刑,担保人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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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怎样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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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债权人怎样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内容:债权人对于担保人责任的免除一般为明示行为。所谓免除,是指债权人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债权人未明确表示放弃部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是选择性起诉债务人或部分保证人。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那么债权人怎样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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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内容:这时,担保人只要提供确凿的证据,便可免除担保责任。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没有找担保人还款,那超过了期限,就被视为主动放弃这个权力,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贷款担保需要签订担保合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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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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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

    内容: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那么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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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民间借贷中,常常会出现担保人和保证人,虽然无论是作为保证人还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根据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但是相对来说,担保是一个比保证更广泛的概念,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而保证以外的担保,主要是质押、抵押、留置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也可以说是设定在物上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保证的定义】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及担保方式】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内容: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人只有在以上的情形时,才能够不承担责任。希望大家通过小编整理的知识,对担保人能够更加了解,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对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伙骗取他人担任担保人等的情形,此时即使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担保人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贷款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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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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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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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拆的具体程序如下:先催告被拆迁人及时搬走,如果对方不搬的,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来强制拆除。司法强拆则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二者的拆迁主体不同,程序也不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抚养权与监护权区别是怎样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抚养权与监护权区别是怎样的

    内容: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如果是单位担任监护人的,《民法典》规定不承担此项赔偿义务。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那么抚养权与监护权区别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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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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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该怎样区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该怎样区别

    内容: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该怎样区别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该怎样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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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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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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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规避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怎样规避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

    内容: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所以说,做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也不相同,责任与义务也有所区别,总的来说,有一个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的意识是很重要的。降低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是所有做贷款担保人最关心的问题,因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世态变幻莫测,谁也不知道风险在哪天降临。那么怎样规避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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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0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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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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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人与保证人有何区别以及他们有怎样的关系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担保人与保证人有何区别以及他们有怎样的关系

    内容:但是提到担保人,不得不提保证人。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担保人与保证人有着十足的区别。(四)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定则仅适用于物的担保是由债务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保证。如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两者均有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因此,确切的可以说:担保人应当包含保证人。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责任范围之外承担责任。那么担保人与保证人有何区别以及他们有怎样的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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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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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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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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