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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黄东洁律师2022.02.10133人阅读
导读: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那么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关于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1、动产抵押登记资料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2、动产抵押登记内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3、动产抵押合同变更

《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4、注销登记

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阅读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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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怎样处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怎样处理

    内容:因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或者其他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不得超过抵押权能够设立时抵押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李楠楠律师
    2022.04.12131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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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程序是:首先需要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领取测绘图以及其他相关文件,随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最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责任怎么认定?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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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责任怎么认定?

    内容: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则予以处理,根据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由抵押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那么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责任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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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房屋登记应按下列流程进行办理:1、由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2、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3、作实质审查;4、记载于登记簿;5、予以核准登记的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6、发布公告。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怎么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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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怎么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内容: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因此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抵押人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3、《贷款还清证明》;5、《注销登记申请书》。那么怎么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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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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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

    内容:抵押权虽未成立,抵押合同仍对当事人有拘束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规定的债权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只因登记部门的原因未能办理抵押物登记,但已收到抵押人交付的权利凭证,因此,相对其他债权人而言,本规定的债权人对合同约定的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那么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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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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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

    内容:有个朋友问关于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那么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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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不动产登记中心确定
  • 抵押登记无效后的债务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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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抵押登记无效后的债务怎么办

    内容:抵押登记无效后的债务怎么办抵押登记无效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抵押人不承担债务担保的责任债务由债务人承担。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那么抵押登记无效后的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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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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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动产抵押登记的具体流程:1、申请人准备相关资料,如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动产所有权凭证等;2、材料齐全的,由动产抵押办理机关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日期;3、整理材料,归档备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杭州房地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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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杭州房地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内容: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抵押的,须经土地所有者(代表)大会决议。那么杭州房地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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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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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抵押权登记是怎么样的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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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动产抵押权登记是怎么样的

    内容:”2、该条规定表明,除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动产外,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同时还有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的权利。因此,动产抵押合同签订后,若未登记,抵押人将抵押财产转移或者处分,对于善意取得该物之人,抵押权人无权行使追及权,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要求及时履行债务;反之,若已登记,抵押权人可对第三人就该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权或排除第三人的善意取得,第三人仅能向债务人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动产抵押权登记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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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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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我说如果判决,可以申请执行就能过户了
  • 不动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不动产抵押合同范文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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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不动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不动产抵押合同范文是怎

    内容:小编在本文中以房产为例为大家介绍一篇不动产抵押合同范本。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借款数额(当金): 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第六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合同范本2、房地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第八条 抵押房地产的权利限制1、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房屋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房屋,并尽维修、养护义务。那么不动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不动产抵押合同范文是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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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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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内容:负责对该项业务的咨询解答,接件核实登记,发放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申请书,向有关部门报送土地使用权抵押材料。填写《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受理表》经分局局长签署意见后,送市局负责登记的地籍科室。包括提供的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材料是否真实、齐全,项目内容填写有无差错,经严格审查无误后,填写《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审批表》,经办人提出意见、负责土地抵押登记的科长签署初审意见,连同其他组卷材料呈报主管局长。那么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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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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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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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土地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内容:怎么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最新农村房屋抵押登记办法全文那么土地抵押登记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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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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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应按下列方式来办理:1、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登记;2、存在特殊情况的,可以由一人独自申请;3、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不动产登记簿。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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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内容:律师365在本文中总结去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的业务种类。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那么去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可以办理哪些业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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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证担保注销登记的办事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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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证担保注销登记的办事流程是怎么样的?

    内容:被担保的主合同终止,抵押合同也终止。他们认为,既然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由行政机关办理,那么行政机关实施的登记行为当然是行政行为。三是主张登记行为是一种司法行为,此为当今德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依此观点,物权的合意与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合意为物权契约,登记为契约外的法律事实,因而,两者无须同时为之。登记以登记申请人与受理登记的登记机关的登记承诺相一致为要件,至于物权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物权变动的合意,则在所不问。那么不动产证担保注销登记的办事流程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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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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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怎样处理抵押权效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动产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怎样处理抵押权效力

    内容:对这类动产强制登记是国家对那些流动性强、价值较大的动产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其自可象不动产那样可通过登记来实现抵押的公示效果。这类动产是企业或农人生产所必须,只能设立抵押之担保方式。此类动产因其流动性较大,允许设立抵押显然不利于对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按照不同情形处理。例如,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嘉娱律师
    2022.04.1213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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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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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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