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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都同意

黄东洁律师2022.02.11122人阅读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由此可见,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房产的,需要双方同意方可,否则买卖合同无效。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都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由此可见,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房产的,需要双方同意方可,否则买卖合同无效。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都同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都同意

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六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须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由此可见,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房产的,需要双方同意方可,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婚姻法》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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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内容: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我国司法实践禁止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与其他债务相抵销或者将其转让,这间接承认了股东权具有人身权的性质;2、虽然明确“出资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从公司法的角度看,出资额和股权是二个相互联系但是又有重大区别的概念。因此,股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的同意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其非股东配偶的同意,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那么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25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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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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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抵押权不需要抵押人同意,但需要及时告知抵押人。而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也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对其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配偶一方不能离婚或不愿离婚,此时又绝对不允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显然有失公平。可以在婚姻期间内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那么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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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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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可以由一方处置。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情感不和分居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夫妻情感不和分居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夫妻情感不和分居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拥有的股份结婚后的投资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转让股份的行为应当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的处理决定该转让行为发生在夫妻感情不和且已经分居期间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征得另一方同意或其享有绝对处分权。那么夫妻情感不和分居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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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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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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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都同意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都同意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由此可见,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房产的,需要双方同意方可,否则买卖合同无效。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都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12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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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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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债权能转让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间借贷债权能转让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

    内容:在民间借贷中,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只要双方之间达成转让协议就可以了,在债权转让后,需要书面通知债务人。因此,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不用经过借款人同意的。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义务的履行,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那么民间借贷债权能转让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81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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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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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讼争的股票是否属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讼争的股票是否属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由于股票具有财产权内容,因此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该部分股权在婚后的收益法律却没有明确规定其归属,我们认为婚后的股权收益作为投资收益属于一种孳息,该部分孳息符合法定共同财产制的规定,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然属于分配的范围。现时发行的股票可以按是否向公众发行分为两种:如社会公众股和企业内部职工股。对于内部职工股,由于其是限制流通的股票,根据有关规定,内部职工股不得在社会转让和交易。因此,内部职工股一般宜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那么讼争的股票是否属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54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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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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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股权处置方式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股权处置方式

    内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金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股权,或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分析代持的股权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平均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第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股份代持后离婚是否分割第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刘晓红律师
    2024.02.2958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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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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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夫妻双方不一定必须到场,他可以指定他的授权人(比如律师)来处理此事。婚后买的房子,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不管他以何种方式把房子“处理”掉,在没得到你的允许下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他伪造你同意赠与的书面说明,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他所伪造的那些证明也没有任何用处了,房子依然有你的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后借款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婚后借款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一、婚后借款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借款,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婚后借款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54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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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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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之间车辆过户双方不必都要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案例简介: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那么婚后在房本添加姓名,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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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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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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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放女个 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放女的个人财产。 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配偶一方不能离婚或不愿离婚,此时又绝对不允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显然有失公平。可以在婚姻期间内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那么民法典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43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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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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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

    内容: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深圳追债人专业追债公司认为,根据我国法律,债权是可以由债权人转让给第三方的,而双方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和规范来执行债权转让过程,如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明确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但是,这里涉及到另外的一方,也就是借款人。如果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原债权人是否需要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是否只有在借款人同意之后才能进行债权转让?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则有权利拒绝对新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107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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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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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一方去世了不能买卖,因为该房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其中有一半是死者的遗产,只能按照死者的遗嘱或者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死者的继承人来继承;而对于活着的一方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您爱人和公公都是您婆婆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该部分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所以如果您婆婆无父无母无其他子女,该房子的买卖您公公需要与您爱人进行协商
  •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后的财产公证,除非女方同意放弃对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分割,否则公证处也不可能给男方公证。如果男方取得的商标权和专利权价值较小的话,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毕竟评估也是要另外收费的。那么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1207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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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结婚后一方买的保险如离婚后算是共同财产吗是否要分割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夫妻结婚后一方买的保险如离婚后算是共同财产吗是否要分割

    内容:如实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应列入共同财产。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离婚时如何分割(一)夫妻离婚时有争议的保险主要是人寿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保险。人寿保险还具有储蓄理财等功能。人寿保险的现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双方不需要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补给自己现金价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财产分割中拿回相当于50保单现金价值的财务。那么夫妻结婚后一方买的保险如离婚后算是共同财产吗是否要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
    2022.02.0143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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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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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注册的公司是否是共同财产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婚后注册的公司是否是共同财产

    内容:婚前成立的公司婚后经营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公司利润作为投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那么婚后注册的公司是否是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82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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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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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子鉴定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亲子鉴定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

    内容:亲子鉴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需要有司法效力,如打官司、移民、上户口等;另一种是只是想了解结果,并不涉及司法用途。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或单方委托。两种类型的费用、鉴定方法、鉴定标准都是完全一样的,只是在程序上的差别,即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书,需要我们审核当事人的身份证,并拍照等。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完全接受司法鉴定委托和个人鉴定委托的各种复杂、疑难的DNA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方法亲子试验的方法已发展到今日的分子生物学检验水平。目前国内外进行亲子鉴定的试验手段主要有:①血型检验,即血液中各种成分的遗传多态性标记检验。型及血清型;②DNA多态性检验。那么亲子鉴定是否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495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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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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