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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口粮田有土地使用证吗

赵金保律师2022.03.24721人阅读
导读:

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2、口粮田: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3、承包地简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

一、农村口粮田有土地使用证吗

1、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该口粮田属于二轮承包地,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

2、口粮田: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

3、承包地简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口粮田就是自留地吗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改革开放后国家实行责任承包制,有关的土地就会有着具体的归属,对于口粮田的划分会有不少的争议,但是有关的土地使用证是不能办理的,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置就可以,但是问题的处置会有不少的难度,自己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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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无法获得土地使用证。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这种房屋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三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最后一种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这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小产权房的交易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在购买到小产权房之后,如果国家对该处土地进行征收,小产权房的所有人可能不会获得相应的拆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内容:房屋一般都是建立在土地之上的,农村的房屋也是需要土地的,建立房屋都是需要土地使用税才可以进行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一般用来证明是否对此土地具有相应的权利。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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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怎么办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宅基地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怎么办理

    内容: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那么宅基地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改名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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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农村建房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 农村出售土地使用权可以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农村出售土地使用权可以吗?

    内容:可以,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那么农村出售土地使用权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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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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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使用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农村口粮田有土地使用证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农村口粮田有土地使用证吗

    内容: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2、口粮田: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3、承包地简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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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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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可以依法进行变更。更改土地使用证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 农村土地使用证更名是可以的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农村土地使用证更名是可以的吗?

    内容:更改土地使用证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更名是可以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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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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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宅基地可以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办理土地使用证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递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 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转户?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转户?

    内容: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转户的方式是: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契税及营业税等。农村个人建房土地使用证办理(五)土地登记办理程序:受理——地籍调查——审核报批——注册——登记——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提供双方原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么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转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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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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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是没有要到当地的建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那么该房屋是属于违建房的;其二、如果没有符合上述这种情况的,那么是不属于违建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继承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继承

    内容: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那么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何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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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69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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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子只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办理过户。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不是一个村的户籍,办理不成。农村土地不对外人。只在本村集体户籍人士之间转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 农村土地使用证贷款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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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农村土地使用证贷款吗?

    内容:没有异议,确认之后,盖章签字,再通过土地权属的审核工作。需要通过申请、调查、审核、审批等几步流程,而且需要经过层层部门的审核,确定材料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贷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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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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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如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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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内容:集体土地所有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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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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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证和房产证为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当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证或房产证(哪个是错的改哪个)具体看看户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体现是同一人,如果没法体现,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换证。如果不是同一个人要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二、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可以去土地辖区土地管理局查询。一般在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说开发商有项目规划了,政府许可了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方可使用该土地,所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虽然我国的土地不是公民的私有物,但土地使用者只要拥有土地使用证后就可将其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而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转让土地使用证同样需要缴纳过户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998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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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如果是属于转让房产而隐形交易土地使用权的,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建议到相关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农村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农村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吗?

    内容:若是出使得的土地,根据当地市值,还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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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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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通过遗嘱继承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通过遗嘱继承吗

    内容: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对于农村房屋所立遗嘱,如果房屋的权属无法界定,如农村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产权证,而立遗嘱是对自己生前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所以,在无法提供房产权证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进行遗嘱处分,公证处是不会受理上述公证的。但当事人可以立自书遗嘱,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日后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能通过遗嘱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148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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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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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的房子不需要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证书仅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

    内容: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当事人变更房产证的。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7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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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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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内容:2、证件作用(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表明持证人对其土地拥有使用权,可以建设房屋或者是其他附属设施,也有权将房屋拆除重建(前提是需要向村集体进行申请),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房产证吗其实,不管是从产权性质还是证件作用等方面来看,这两个证件都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具体如下:1、产权性质(1)从产权性质方面出发,农村集体土地证和房产证有着明显的差异,其中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从字面意思上就可以看出,这个证件仅代表的是持证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李维律师
    2021.12.0461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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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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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有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有什么

    内容:有了土地使用证,这片土地或房屋您就可以依法享受到国家赋予您的权利,拥有绝对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的拥有者可以对该土地进行生产建设,在依照法律的前提下修剪房屋或商业区。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954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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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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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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