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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的意思:一般指的是合同中存在着不足,致使合同暂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买卖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后合同才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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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 非法集资的借贷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非法集资案件中的 借款合同 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个人或者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的准许,不得从事商业银行特有的吸储信贷业务,非法集资案件中的 借款合同 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个人或者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的准许,不得从事商业银行特有的吸储信贷业务,一般是无效的,按照相关法律如果是在非法集资中签订的合同均无效,因此担保也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周春花律师
2023.11.0881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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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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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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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法成立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且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应作无效处理。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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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鉴定是由消费者和修理厂共同要求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汽修质量责任认定。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各级道路运管机构这一机构隶属各级交通局。那么签订车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3.0236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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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所有权转移的规定如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利益;合同标的明确具有可履行性的买卖合同有效。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所有权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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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持买卖合同等资料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手续。网签服务人员依照二手房买卖信息表信息在线编辑买卖合同内容。网签合同提交前买卖双方可以更改合同内容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由各房产交易办事大厅网签窗口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二手房买卖的由该经纪机构负责打印网签合同文本。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签字确认自行设置网签查询密码网签合同经买卖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提交。那么没有网签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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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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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法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一般而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自己的意思订立车辆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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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集资房买卖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此外,各地在具体的集资房政策上可能存在不同。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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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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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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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小产权房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例外的情况是:“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那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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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买卖合同经过下列时间失去法律效力:1、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2、若当事人没有约定的,通常认定永久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期限,也可以约定合同附条件解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该约定就会依法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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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事实和理由部分将诉求中的基本事实陈述清楚就可以了,语言尽量简洁,概括性地将卖卖合同纠纷发生的情况以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阐明。证据在立案的时候提交复印件即可,证据原件在开庭审理的时候提交,供法庭质证。那么民法典中买卖合同作担保效力如何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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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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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一经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未办理网签、过户登记等手续不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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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问题通过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时如何分割?金先生和李女士婚后一直租房居住1999年金先生所在的单位在一块政府划拨的土地上进行职工集资建房金先生用家庭积蓄出资8万元参与集资了一套3居室的住房。对于取得了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对外转让但转让时符合与单位签署的集资建房协议的约定。3对房产暂不做处理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将其出卖给金先生单位的员工然后金李俩人再就售房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只有等到取得房产证后双方才能就房产分割另行提起诉讼。那么离婚时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怎么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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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集资房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后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5年内不得交易、签订买卖合同无效,交易时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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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离的属性,决定了房屋权属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相关性。虽然,我国法律对农民的房屋所有权予以了充分的保护,但基于对农村土地的特殊社会负担考虑,现行法律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流转未予以肯定。如果允许其向外进行流转,便导致流转标的不适格,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违反了公平的原则,违背农村住宅用地分配制度的本意。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法律对某类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查找国家政策对此规定。国家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政策进行裁判。因此,根据“地随房走”的制度和我国现行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非集体组织成员买卖小产权房合同应当认定无效。那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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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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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可以电话咨询我们,了解您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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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据业内人士讲,近几年,在城市房价的刺激下,“小产权房”已逐渐成为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单位集资建房外的另一种城市房屋供应类型。对于建在耕地上的小产权房,因其违反《土地管理法》,此种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一概的否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既违背法理,也违背平等原则。那么小产权房的概念及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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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产权房订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应作无效处理。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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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14年2月起,谢某的妻子孙某多次找到章某,称该商铺为其与谢某的双方共有财产,自己并不同意出售该套商铺,要求解除谢某与章某的商铺转让合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夫妻单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买卖合同法律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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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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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集资房是单位为解决本单位内部职工居住困难而在单位已取得的国有划拨土地上兴建的福利性或保障性住房。一般情况下,由单位进行补贴,个人出资购买,产权归本单位内部职工个人所有。按照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而是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如果对外公开出售房产,势必违反国家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有关政策性规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因此,第三工程公司与马某签订的购房协议应当依法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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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那么股权转让合同是否买卖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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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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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恶意取是的,买卖合同无效,恶意取是人要返还利益。代他人收取房租或有对方授权,但是最后拒不返还据为己有的行为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构成不当得利之得利恰恰说明了,要构成不当得利必须有一方获取利益,具体来说,这种利益应局限于财产利益,而非精神利益。相对应地,一方得利,另一方受损,否则不当得利就没有非法的原因。如果不具备因果关系,此方受损并非由于彼方的得利,则不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不当得利。那么不当得利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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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为没有缴纳土地使用出让金而无法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房子。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和转让,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的小产权房,目前基本上是无效的。司法实践中,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买受人的购房款可以退回。但是房子升值的部分和将来小产权房拆迁时的拆迁款,买受人是否可以享有,各地的法院会有不同的判决,利益不一定会得到保障,因此购买小产权房是有风险的。那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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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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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单位职工而言,集资房具有一定的政策福利性。因此,从集资建房协议的主要权利义务看,其属于附生效及解除条件的买卖合同。集资房所涉土地使用权及房改和产权登记上的特殊性,以及由此所体现的政策福利性,容易产生合同性质认定上的分歧。其二,本案中的集资建房协议无阻却生效事由,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涉案集资房所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及原告的临时工身份是否影响协议的效力。但从原告的临时工身份及相关人事制度和政策,并结合集资房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这一资产来看,还有待进一步的分析和考量。那么临时工与单位所签集资建房合同效力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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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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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情介绍原告莫某某与被告施某某于1983年5月28日登记结婚。原告认为上述两块回建地是原告与被告施忠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被告施某某未经原告同意私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行为是无权处理行为。因此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依法判决确认两被告于2011年6月23日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协议无效。因此被告张某某认为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的主张并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被告施某某与被告张某某明知转让的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仍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中。那么夫妻一方私自卖地卖房,买卖合同有没有效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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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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