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导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债务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拒绝继承,则其遗产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根据遗产的多少,代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此时的国家就是债务人的继承人,适用继承的一般规定,其具体管理机关就是债务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而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只要债务到期或者符合保证合同的约定,就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偿还完毕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在生前有保证人做担保,在债务人死亡,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人的债务。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民间流传的古老成语,也意味着积极偿还债务是一个人修养与素养的体现,同时,《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保护债权人的财产利益。
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债务人因故死亡,债权人已经没有了实体的欠债对象,那么此时债务人的债务应当如何处理呢?
而债权人又当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呢?
近日,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债务人死亡财产纠纷案。
债务人赵某生前向原告吉某借款共计50000元,后逾期未按约还款。
2022年7月赵某因病去世,后原告吉某将赵某妻子、儿女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上述借款。该案的焦点问题是,赵某妻子、儿女是否有义务偿还债务?她们应当在何种范围内偿还债务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该条是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的主要条款,简言之,就是继承人继承多少财产,最多就还多少财产。
具体到上述案例中,赵某的妻子儿女有没有义务偿还债务,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继承了赵某的遗产。
1,如果他们继承的遗产价值超过了债务的价值,他们需要全额偿还赵某的债务,例如他们从赵某遗产中获得了100000元,则他们需要偿还吉某50000元。
2,如果他们继承的遗产价值不及债务的价值,他们只需偿还等同于遗产价值的债务。例如他们只从赵某遗产中获得了20000元,则只需要偿还吉某20000元。
而他们应当在何种范围内偿还债务呢?
主要取决于他们每个人继承遗产的数额,也就是说,谁继承的遗产多,谁偿还债务的范围就越大。
例如赵某妻子继承了50000元,赵某儿子继承了20000元,赵某女儿继承了30000元,则吉某可以直接要求赵某妻子全额偿还50000元债务,或者要求赵某儿子偿还20000元,再要求赵某女儿或者赵某妻子偿还30000元。
当然,如果赵某女儿和赵某儿子放弃继承,则两人自然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简言之,只要继承人没有从债务人处获得钱物,也就没有偿还债务人生前债务的义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债务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拒绝继承,则其遗产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根据遗产的多少,代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此时的国家就是债务人的继承人,适用继承的一般规定,其具体管理机关就是债务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
但是,以上只是《民法典》对于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处理的一般规定,有一般就有特殊。
第一个特殊规定就是保证人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在生前有保证人做担保,在债务人死亡,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人的债务。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偿还债务,在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不能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
而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只要债务到期或者符合保证合同的约定,就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偿还完毕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偿还债务。
第二个特殊规定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债务人死亡后,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债务人的妻子或者丈夫需要完全的偿还该笔债务。
那么如何判定该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呢?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为夫妻共同债务:
1,该笔债务是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产生的。比如借款合同的签名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虽然只有一个签名,但另一方在事后同意的。由于此笔借款是夫妻的共同借款,所以一方死亡后另一方自然也有偿还的义务。
2,虽然是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负担的,但是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共同生活。比如一方借钱为了成立企业,而企业的收益又由夫妻两人共享,因为双方都从借款中获得了收益,则无论哪一方都有义务偿还该笔债务。
若债务人没有相关遗产,同时债务也没有相应的担保,同时该笔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证明该笔债务已经没有义务人偿还,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没有通过其他途径可以得到保护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债权债务消灭,也就是说债权人的钱已经拿不回来了。
因此,在一般的民事交易中,为了使自己的债权得到充分偿还,债权人最好明确该笔债务是什么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要考察夫妻双方的清偿能力,若夫妻双方缺乏清偿能力,则需要其提供相应的担保。若该笔借款为个人债务,则最好要求对方提供物的担保或者人的担保,以免对方死亡,导致自身的债权得不到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