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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

吴梦云律师2021.11.09560人阅读
导读:

为了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和严格执法,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各地在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原则意见:一、关于时间界限,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1987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有后,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应从严处理,六、各地规划部门应会同房管部门参照上述原则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中处理违章建筑的具体办法,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各地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普遍反映涉及许多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问题,由于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慎重对待,妥善处理,三、凡直接影响交通、消防、市政设施、房屋修缮施工、绿地、环保、防灾和邻里居住条件的违章建筑应从严处理,反之可适当放宽,四、参照以上原则确定从宽处理的范围,只要房屋建筑正规,结构合理,经过一定的申报审批程序,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罚款之后,可以补办手续,确认其所有权,发给产权证件,五、违章建筑不论其能否给予从宽确权处理,一律都要进行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积累资料。

各地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普遍反映涉及许多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问题,由于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慎重对待,妥善处理。为了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和严格执法,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各地在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关于时间界限,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1987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有后,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应从严处理。

二、关于地域界限。凡影响近期规划建设或城市发展的重要地段,违章建筑应从严处理,其它规划发展地区可适当放宽。

三、凡直接影响交通、消防、市政设施、房屋修缮施工、绿地、环保、防灾和邻里居住条件的违章建筑应从严处理,反之可适当放宽。

四、参照以上原则确定从宽处理的范围,只要房屋建筑正规,结构合理,经过一定的申报审批程序,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罚款之后,可以补办手续,确认其所有权,发给产权证件。罚款额度由各地制定标准,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所得罚款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违章建筑不论其能否给予从宽确权处理,一律都要进行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积累资料。

六、各地规划部门应会同房管部门参照上述原则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中处理违章建筑的具体办法,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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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内容: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如果当事人是善意的,可以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恶意的,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找无权处分人予以赔偿。登记错误就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显示出的不动产归属及其权利状态与真实状态不一致的错误。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旨在维护交易安全,实现这一目的,是交易行为安全性的要求,只有具体的市场交易行为得到了合理的保障,才能确保整个经济活动的安全性。那么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0617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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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的办理,当事人可以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查询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填好申请材料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

    内容:为了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和严格执法,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各地在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原则意见:一、关于时间界限,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1987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有后,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应从严处理,六、各地规划部门应会同房管部门参照上述原则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中处理违章建筑的具体办法,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各地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普遍反映涉及许多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问题,由于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慎重对待,妥善处理,三、凡直接影响交通、消防、市政设施、房屋修缮施工、绿地、环保、防灾和邻里居住条件的违章建筑应从严处理,反之可适当放宽,四、参照以上原则确定从宽处理的范围,只要房屋建筑正规,结构合理,经过一定的申报审批程序,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罚款之后,可以补办手续,确认其所有权,发给产权证件,五、违章建筑不论其能否给予从宽确权处理,一律都要进行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积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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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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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纠纷装修费用处理原则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房屋租赁纠纷装修费用处理原则

    内容:由此,不可拆除之装潢当属不动产与动产的附合形式。但在我国的民法中没有添附的规定,在新的《物权法》中亦未作规定。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取得应来自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我国法律中既然没有添附的规定,就不宜直接适用添附理论来明确装潢物的归属问题。而第86条不仅是约定优先,且仅限于财产所有人同意的情形。笔者认为,根据第86条的规定,经出租人同意的装潢在租赁期间,其所有权仍应属于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可拆卸部分,由承租人拆卸,不可拆卸部分,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才涉及是否折价补偿的问题。那么房屋租赁纠纷装修费用处理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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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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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离婚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怎么处理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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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民法典中离婚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怎么处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上对抵押的明确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的转让行为无效。那么民法典中离婚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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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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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内容: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既然父母已经以其子女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其子女,而不是父母,这样登记的房产自然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名下房产登记给孩子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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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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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的登记指南知识介绍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房屋租赁的登记指南知识介绍

    内容:二、应提交证件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4、房屋租赁合同三、办理程序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四、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那么房屋租赁的登记指南知识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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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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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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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房屋转移登记简称过户,过户手续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过户时,不仅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证明等,另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登记费、个人所得税、工本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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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内容: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是什么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民法典第千零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那么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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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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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房屋登记程序介绍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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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租赁房屋登记程序介绍

    内容:二、 应提交证件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2、 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3、 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4、 房屋租赁合同三、 办理程序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四、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那么租赁房屋登记程序介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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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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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该如何维权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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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该如何维权

    内容: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该如何维权对夫妻单方处分房屋的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会发现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典型情形:房屋登记在甲乙夫妻一方名下,登记名义人甲未经乙同意,以自己的名义擅自将共有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将善意仅限于登记信赖,则在司法认定时,只需考量登记记载的所有权人是否与夫妻一方一致且无异议登记即可。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如买受人知道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还从单方处购买,则难以认定其属于善意取得。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配偶一方则不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该如何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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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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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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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登记指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房屋租赁登记指南

    内容:二、 应提交证件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2、 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3、 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4、 房屋租赁合同三、 办理程序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四、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那么房屋租赁登记指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398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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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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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移房屋所有权办理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

    内容: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是什么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何种情况享有使用承租权作了具体规定并同时规定对有限产权的处理可参照使用权承租权的规定。那么法院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房屋的裁判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219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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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了遗嘱后房屋拆迁了怎么处理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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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立了遗嘱后房屋拆迁了怎么处理

    内容: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需提交资料有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那么立了遗嘱后房屋拆迁了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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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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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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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违建”,政府会根据不同的违法程度及历史原因,采取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等多种处理方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即便是人民法院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823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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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的

    内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意见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项补偿要求被拆迁人必须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不得是违章建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周转补偿费就是针对此种情况,根据当地租房标准,根据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数量给予相应补偿等等。那么房屋拆迁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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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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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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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恶意取得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恶意取得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内容:2、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房人《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那么恶意取得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673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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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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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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