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与预售合同的区别

2021.12.09 11: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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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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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1、标的物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订立合同后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现很多情况影响房屋的竣工,所以对于预购方存在一定的风险。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

3、支付方式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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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订立合同后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现很多情况影响房屋的竣工,所以对于预购方存在一定的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3、支付方式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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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内容:劳务合同适用于外包和派遣情况下的临时劳动力雇佣,而劳动合同则是常见的雇佣合同形式,提供更多的权益保护和持续性的工作关系,虽然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涉及雇佣关系,但它们在性质、法律适用和权益保护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 结论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雇佣关系和法律保护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雇佣合同形式,用于明确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聘用关系和权益保护,3. 法律保护:劳务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为劳动者提供较少的法律保护,而劳动合同通常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权益保护和法律支持。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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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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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定金订金的区别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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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合同定金订金的区别

    内容:所谓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为确保合同债权实现,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于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作为质物,以作担保之用,故定金在性质上属于金钱质。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协议。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依照上述概念可知,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实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此时,之前购房人的利益难以通过认购书得到保障。那么合同定金订金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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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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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预售合同是针对商品房预售使用,此时房屋尚未建完,需要在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且预购方付清全部购房款,才能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正式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于房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如果购房者已经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则在交房时不再需要签订正式合同,可以直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 商品房预售合同精装修补充协议注意哪些问题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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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商品房预售合同精装修补充协议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商品房预售合同精装修补充协议注意哪些问题开发商一般都是使用襄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正式合同无法修改但是却可以签署补充协议来保障购房者自己的权益。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现在市场交易中二手房合同补充条款多为双方协商的自拟格式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补充条款多为开发商拟订的格式条款但条款是可以调整的。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时对此条要予以充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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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250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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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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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民法典只有房产预售合同如何继承遗产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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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只有房产预售合同如何继承遗产

    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房屋预售合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的,购房者死亡的,可以解除房屋预售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那么民法典只有房产预售合同如何继承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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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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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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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4个要点)

    王学瑞律师
    2023.04.1041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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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登记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开发商“一房数卖”,损害买受人的合法权利,而注销原有的合同备案登记,使开发商有了将该房屋再行出售的可能,会对买受人的权利产生巨大的影响。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虽对注销备案登记的相关程序未作具体规定,但考虑到该行为对合同相对人,特别是买受人的利益影响巨大,因此,行政机关在备案登记确需注销的情况下,应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严格谨慎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某市房管局仅凭某房地产公司的单方申请,既未通知购房人张某到场,也未征询张某的意见,即作出了注销备案登记的行为,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应予以撤销。关于张某诉请判令房管局恢复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问题,因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故在某市房管局的注销决定被撤销后,该局先前对张某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行为的效力依然存在,法院无需判决房管局恢复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
  • 合同诈骗30万判多少年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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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合同诈骗30万判多少年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刘晓红律师
    2023.11.1443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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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预售合同与出售合同有何区别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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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预售合同与出售合同有何区别

    内容: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page]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那么预售合同与出售合同有何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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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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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交易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商品房买卖交易合同一般买卖交易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交易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交易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工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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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工程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

    内容:2、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时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减造价的,法律主观:具体区别如下: 固定总价合同 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需要按规定增减费用。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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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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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一样吗_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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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售合同一样吗_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内容:这种行为是指购房者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后,将其预购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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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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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内容:不具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前三个条件的开发商所签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应确认其无效,有利于保护承购人的合法权益,以促使开发商规范开发、依法预售,维护整个房地产业的长期利益是有益的。这种情况下的预售房合同应当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的一种,这种合同如果当事人发生纠纷以后,但在起诉前预售房开发商能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取得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如果具备“五证”应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那么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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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公证继承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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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公证继承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与此同时需要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购房者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公证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44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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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4、法律主观: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自始无效,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1、法律主观: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是: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自始无效,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简述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1、法律分析: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李广荣律师
    2023.11.0377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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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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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那么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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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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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内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那么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4.27263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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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预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购房预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那么购房预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3.0275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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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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