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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让债权程序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2021.12.10837人阅读
导读:

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那么什么是转让债权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关于什么是转让债权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债权转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债权转让的宽泛规定,给不法之徒造成了可乘之机,为在司法过程中使债权转让制度的适用与立法本意保持高度一致,有必要仔细研究债权转让的各种限制性规定,规范债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使立法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实现。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

(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基于物权而实施的处分行为,一般具有无因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二)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

(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其债权行为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向第三人行使原债务人的债权或撤销权。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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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双方签订该合同的时候,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什么是转让债权程序是怎样的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什么是转让债权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那么什么是转让债权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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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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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怎样才能生效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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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债权转让怎样才能生效

    内容:债权转让怎样才能生效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您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依照该条规定,处于诉讼中的债权是符合债权转让条件的,若有限制的可能也只能是第(三)项“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但是目前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中均没有禁止转让的规定。那么债权转让怎样才能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53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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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房地产需要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交付全款或首付款;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保证期间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定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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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保证期间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保证期间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定是怎样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由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如果在转让合同签订时原债权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债务人拒绝向新的债权人还债,而导致进入诉讼程序时,原债权人在起诉前通知债务人还为时未晚。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保证期间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39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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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债权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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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债务人债权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样不仅能防止债务人消极地行使债权而且能防止少数法院滥用债权保全措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保全中当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额大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超额部分不能保全当债务人的债权额小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债权数额进行保全。那么债务人债权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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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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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婆婆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对于房产的执行提出异议
  •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是怎样的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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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是怎样的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1、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那么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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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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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交易转让的程序如下:1、依法应由当事人与受让人协商达成转让的一致意见;2、订立转让协议;3、依法通知债务人或者取得债权人的同意;4、办理转移登记或者转移占有等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送达以及送达的方式是怎样的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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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送达以及送达的方式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的概念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债权转让时要依照法律程序严格执行,债权转让的送达不能邮寄、不能公告通知,最好的送达方式是公正送达,这样才会产生法律效力。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是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送达以及送达的方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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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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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重复转让与的本质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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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债权重复转让与的本质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重复转让的本质是怎样的“一物二卖”意义上的债权反复转让行为是不存在的债权反复转让的实质在德国法上属于无权处分别人的权益在法国法上属出卖别人之物。招致这一结果的初始缘由在于债权的无形性和债权转让的不可公示性。与之构成对照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的转让在方式主义的物权变动形式下由于转让合同与一切权的变动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法律程序上都是别离的不同步的因而“使一物二卖”的反复转让成为可能。那么债权重复转让与的本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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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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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为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且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债权代位执行程序具体是怎样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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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债权代位执行程序具体是怎样进行的

    内容:债权代位执行程序具体是怎样进行的一、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要严格地限定在执行程序内,代位执行在适用上以进入一般执行程序为必备要件。执行中的债务转让是指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追认,被执行人将其被执行债务转让给案外的单位或个人,由其承担清偿责任。该单位或个人对被执行人原本无债务,基于债务转让接受了被执行人的债务。另外还应注意,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不能继续代位执行,而应中止执行,通知申请执行人参加财产分配。那么债权代位执行程序具体是怎样进行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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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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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合同条件主要包括:1、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2、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4、必须有让与通知。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2、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同产采取法定执行措施,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或撤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措施,但必须经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那么债权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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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需要交易当事人提供转让协议,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承办人进行审查;进行现场勘察,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提供报告书;填写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交纳税费;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 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内容: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债权和抵押权不能分割。实现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或其他有权请求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的,经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可直接根据裁定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律程序。《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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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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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的性质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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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债权转让合同的性质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性质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32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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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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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怎样通知债务人有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权转让怎样通知债务人有效

    内容:我们都知道,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债权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为保护债务人利益,对公告通知形式的适用应从严掌握,那么,债权转让怎样通知债务人有效?

    黄东洁律师
    2021.11.1677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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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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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发生怎样的效果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在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发生怎样的效果

    内容:至于债权转让情形下应如何处理,法律、诉讼解释未予回答。据此,债权转让的受让人被排除在申请执行人范围之外,在执行程序中其申请变更执行当事人也没有法律依据。对此,实践中一般认为取得执行名义的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其受让人须提起债权转让确认之诉,取得胜诉判决后方可申请执行或申请变更执行程序中的债权人。总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诉讼程序中的债权转让不发生受让人继受原债权人程序地位的效果。那么在诉讼程序中债权转让发生怎样的效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80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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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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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债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那么债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1.12.1052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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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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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理解债权转让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怎样理解债权转让

    内容:怎样理解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二)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程序解决。那么怎样理解债权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12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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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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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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